生育一孩妇女就业几率下降约6.6% 继续生第二个 再次下降9.3%!
本文摘要:最近,全国各地已相继完成了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修改工作,密集出台鼓励生育措施。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0多个省份完成修法或启动修法,其中延长产假、增设育儿假、发放生育补贴备受关注。 11月26日,《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
最近,全国各地已相继完成了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修改工作,密集出台鼓励生育措施。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0多个省份完成修法或启动修法,其中延长产假、增设育儿假、发放生育补贴备受关注。
 
11月26日,《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通过,其中规定,按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延长生育假60日,男方享受陪产假15日。
 
浙江省新修订的《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一孩的产假为158天,生育二孩、三孩的产假为188天。妇女产假的期限自生育之日起按照自然日计算,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和职业假。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计算工龄。


 
浙江省、广东省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都作了规定,再婚夫妻生育子女的数量,按照再婚后夫妻共同生育的子女数计算,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数不进行合并计算,也就是再婚夫妻再婚后也可以生育3个孩子。
 
陕西省司法厅近日就《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合法生育的父母在子女1至3周岁期间,每年给予父母双方各不低于30天的育儿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