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临汾警方对一初筛阳性人员立案侦查:故意隐瞒外省行程轨迹
本文摘要:齐齐哈尔新闻网临汾10月18日电 (记者 李庭耀)10月15日,山西省临汾市永和县在区域全员核酸检测中发现一名省外输入新冠肺炎病毒初筛阳性人员。永和县公安局10月18日发布警情通报称,已依法对此人立案侦查。 经查,10月9日,霍某宏(男,32岁,货运司机)驾驶大

  齐齐哈尔新闻网临汾10月18日电 (记者 李庭耀)10月15日,山西省临汾市永和县在区域全员核酸检测中发现一名省外输入新冠肺炎病毒初筛阳性人员。永和县公安局10月18日发布警情通报称,已依法对此人立案侦查。

  经查,10月9日,霍某宏(男,32岁,货运司机)驾驶大货车从省外中高风险地区返临,故意隐瞒其在外省的行程轨迹,未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且违规出入公共场所、参加聚集性活动。

  霍某宏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永和县公安局已依法对其立案侦查。

  根据永和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0月16日发布的通告,10月15日18时45分,该县发现一名核酸初筛阳性人员。经流调,此病例活动轨迹涉及临汾市永和县、襄汾县、曲沃县、尧都区、隰县等地。

  永和警方提示: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疫情输入性风险巨大,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有关通告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全力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相关人员,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予以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完)

【编辑:黄钰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