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多措并举精准“滴灌”产业企业和民企融资
本文摘要:近年来,上交所持续丰富融资品种,创新增信机制,举办产业债投融资对接活动等,持续完善产业企业及民企债券融资支持机制。记者了解到,下一步,上交所将在证监会的指导下,持续完善产业企业及民企债券融资支持机制,加大债券融资服务力度。

  本报记者 吴晓璐

  经济是肌体,金融是血脉,债券市场的发展必须要服务于实体经济发展。当前要实现债券市场的高质量发展,就要以“调结构”为核心,推动产业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在交易所债券市场融到资、融好资。

  “自2015年交易所债券市场改革以来,上交所坚持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始终致力于为产业企业及民营企业提供更加公平、畅通的融资环境。”上交所相关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近年来,上交所持续丰富融资品种,创新增信机制,举办产业债投融资对接活动等,持续完善产业企业及民企债券融资支持机制。据统计,今年前三季度,上交所债券市场融资总额达3.46万亿元,其中产业债发行6119亿元,同比实现正增长。民企债券融资方面,2015年以来截至今年9月底,民企在上交所债市累计发行1.3万亿元,占全市场民企债券融资规模的43%。

  品种不断丰富

  企业融资便利性提升

  近年来,交易所债券市场根据市场环境变化,针对产业企业尤其是民企需求,不断丰富融资品种,科创债、碳中和债、蓝色债券、低碳转型债、可持续发展挂钩债、乡村振兴债、“一带一路”债、疫情防控债等产品的不断推出与完善,拓宽了优质企业发债资金用途,为不同企业提供多样化融资方案,提高服务相关类型企业发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随着债券品种丰富,越来越多的产业企业在上交所债市融资。数据显示,共有150余家产业企业自2015年以来首次在上交所申报或发行信用债。“目前产业企业和民营企业在交易所发债有多种创新产品可选择。”某证券公司债券业务负责人向《证券日报》记者介绍。

  据统计,2015年以来截至今年9月底,上交所债市已累计发行创新创业债403亿元,科创债630亿元,绿色债3348亿元,疫情防控债1105亿元,纾困债662亿元。

  “随着市场的持续发展,交易所债券市场产品结构日趋丰富,规则框架不断完善,信息披露公开透明,已经逐步成长为一个高度市场化的企业主要融资场所。”一位债券发行人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此外,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是产业企业及民营企业在交易所开展债券融资的另一重要途径。据统计,今年前三季度,上交所资产证券化产品累计发行4903亿元,支持超过3000家民营和中小微企业实现融资,较好地匹配了实体经济需求。

  发挥REITs产品优势

  助力企业盘活存量资产

  “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健康发展,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

  自REITs试点以来,上交所积极推动产业企业、民营企业通过REITs盘活存量资产。

  据统计,截至目前,上交所已上市REITs达12只,融资规模达390亿元,底层资产覆盖了收费公路、产业园、污水处理、生态环保、仓储物流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等基础资产类型,原始权益人涵盖民营企业、央企、地方国企以及外资企业等。

  在实践中,REITs试点形成了“募投管退”的投融资良性循环,有效助力了产业企业及民营企业基础设施建设,切实促进了产融结合和地方经济发展。

  创新增信机制

  修复民企融资渠道

  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一直是困扰民企的主要难题之一。提供有效的增信措施,有助于提高投资机构对民营企业认可度,是帮助企业实现低成本融资的重要手段之一。

  “为完善民企增信机制,丰富民企债券增信手段,2018年以来,上交所持续推动设立以民营企业债券为参考债务的信用保护工具,采取‘信用保护工具 债券发行’的模式,以市场化方式支持民企债券发行。”上交所相关人士表示。

  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10月中旬,上交所市场今年共创设民企信用保护工具6.6亿元,支持民企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融资141.67亿元,对提振市场信心,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修复民企的正常融资渠道发挥了良好的作用,也得到了市场认可。

  持续完善债券融资支持机制

  推进试点CDS储架发行机制

  众人拾柴火焰高。化解产业企业和民企融资难题,需要汇聚市场各方合力。为进一步向投资机构提供了解企业的平台和渠道,降低投融资双方信息不对称,提升产业企业融资效率,上交所开创了“交易所搭台、市场唱戏”的创新市场服务模式。

  今年以来,上交所以集中路演、投融交流会等各类形式举办产业债投融资对接活动20余次,并结合投资者决策需要,指导企业提升信息披露针对性,促进投融两端有效沟通及相互信任。

  记者了解到,下一步,上交所将在证监会的指导下,持续完善产业企业及民企债券融资支持机制,加大债券融资服务力度。一是不断深化融资服务机制,主动对接企业债券融资需求,推动解决企业个性化诉求与困难;二是继续发挥市场组织者功能,定期以路演、投融交流会等形式组织产业债及民企债投融对接活动,促进投资机构与民企面对面交流,增进共识与互信;三是推进市场机构试点CDS(信用违约互换)储架发行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政府通过设立地方增信基金等方式,为属地产业企业和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提供增信支持;四是发布产业企业信息披露指引,引导企业实事求是披露经营、财务和资信状况,提升信息披露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及时性,增进投资者信心;五是加强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组织工作,鼓励市场机构加大产业债及民企债业务投入。(证券日报)

【编辑:刘阳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