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立法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 优化揭榜挂帅机制
本文摘要:(记者 陈静)28日刚刚闭幕的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浦东新区优化揭榜挂帅机制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若干规定》(下称:《若干规定》)。

  齐齐哈尔新闻网上海10月28日电 (记者 陈静)28日刚刚闭幕的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浦东新区优化揭榜挂帅机制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若干规定》(下称:《若干规定》)。据悉,揭榜挂帅机制是面向科技前沿、面向研发主战场的新型科技项目组织方式。

  这部关于优化揭榜挂帅机制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浦东新区法规,核心是在浦东新区设立服务平台,通过开展揭榜挂帅、“赛马”等创新机制,营造有利于创新的生态环境,推动和保障新型研发机构的培育、发展、聚集,对浦东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具有重要意义。

  《若干规定》明确,通过赛马制选贤任能,鼓励参与创新项目揭榜挂帅活动的企业、单位在浦东新区开展有关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实现积聚发展。同时,浦东新区应当采取措施,引进和培育新型研发机构,支持其在浦东新区参与创新项目揭榜挂帅活动。

  这是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制定的第13部浦东新区法规。《若干规定》共18条,明确指出,上海市、区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创新项目揭榜挂帅和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相关工作。

  根据《若干规定》,上海将在浦东新区设立创新项目揭榜挂帅公共服务平台,服务平台坚持非营利和公益性属性,按照专业化、社会化的运作要求委托专门机构运营,与有关企业、机构、产业基金和创投基金等开展合作,接受区科技经济部门监管。在服务平台上发布的创新项目应当面向全社会征集,聚焦重点领域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重大成果转化,上海政府部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创新项目可以在服务平台上公开发布,同时支持其他企业和社会组织在服务平台上发榜。

  据悉,在项目申报方面,遵循“英雄不问出处”“看能力、不唯资历”的要求。《规定》明确,不得以国籍、年龄、资历、学历和工作经历、单位属性等作为国内外人才和团队在浦东新区参与创新项目揭榜挂帅的资格条件。

  《若干规定》还进一步完善了激励措施和容错机制,明确支持浦东新区新型研发机构实行任务为导向的绩效评价管理模式;浦东新区应当按照支持创新、权责一致、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的原则,探索建立符合创新项目特点的容错机制。(完)

【编辑:姜雨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