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两年中国年均新设外商投资企业4.3万户
本文摘要:(记者 李京泽)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近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根据2022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16个省(区、市)外商投资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天津、南京、青岛、苏

  中新社北京10月30日电 (记者 李京泽)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近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报告说,2020年和2021年中国年均新设外商投资企业4.3万户,截至今年9月底登记在册外商投资企业45.5万户(不含分支机构)。

  外商投资法是外商投资领域的基础性法律,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2022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16个省(区、市)外商投资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天津、南京、青岛、苏州4市进行了专项检查。

  报告认为,外商投资法实施取得了积极成效。一是外商投资金额稳步上升。根据报告,在全球跨国投资低迷的背景下,中国吸收外资逆势增长,2020年和2021年分别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金额10000亿元(人民币,下同)和11494亿元,占全球外国直接投资的比重连续两年超过10%。今年1月至8月实际使用外资金额8927亿元。

  二是外商投资企业数量持续增长。报告显示,2020年和2021年中国年均新设外商投资企业4.3万户,截至今年9月底登记在册外商投资企业45.5万户(不含分支机构)。跨国公司在华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超过2000家。

  三是外商投资布局不断优化。报告指出,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占比达80%,制造业外商投资企业效益提升,高技术产业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占比近30%。东部地区新设外商投资企业数量和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占全国80%以上,中西部地区吸收外资快速增长。

  四是外商投资的作用贡献日益凸显。报告显示,外商投资企业带动了全国约1/10的城镇就业,贡献了约1/5的工业增加值、1/6的税收收入、1/3的进出口总值,为中国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报告指出,各级政府加强外商投资相关工作机制建设,支持外资企业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2020年以来共有45家外资企业实现上市、45家外资企业实现再融资。

  在持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方面,报告称,2021年全国版和自贸试验区版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已分别减至31条、27条,自贸试验区版制造业条目清零,由此宝马、巴斯夫等跨国公司扩大了在华投资。

  报告同时针对法律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健全外商投资法律制度体系等意见建议。(完)

【编辑:于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