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履行《湿地公约》30年 保护“地球之肾”中国贡献怎样智慧?
中新社武汉11月6日电 题:履行《湿地公约》30年 保护“地球之肾”中国贡献怎样智慧?
中新社记者 陈溯
1992年,中国正式加入《湿地公约》(《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30年来,中国积极履行公约宗旨和义务,加大湿地保护,为保护全球湿地贡献中国智慧。5日开幕的《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展示了中国履行《湿地公约》30年的成就以及具有中国特色的湿地保护道路。
搭起保护法制“四梁八柱”
湿地被喻为“地球之肾”,在涵养水源、改善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回溯30年历程,中国逐渐摸清湿地“家底”,搭起湿地保护法制“四梁八柱”。
1993年,中国代表团参加《湿地公约》第五届缔约方大会,迈出了履约道路的重要一步。2000年,原国家林业局、外交部等17个部委联合颁布了《中国湿地保护行动计划》,成为中国湿地保护的第一个纲领性文件。1995至2003年,中国完成了第一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初步摸清了湿地面积等底数。
近年来,中国对生态保护的重视程度不断加深,湿地保护上升为国家战略。2015年,中国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明确湿地面积不低于8亿亩。2021年12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审议通过,2022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成为中国首部专门保护湿地的法律,28个省份先后出台了湿地保护条例和规定,中国湿地保护全面进入法治化轨道。
构建湿地保护“分级管理”
中国以4%的湿地,满足了世界五分之一人口对湿地的多种需求。履约30年,尤其是近10年来,中国湿地环境不断修复和改善,这一成效与中国构建的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密不可分。
目前,中国湿地保护体系由湿地国家公园、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三部分构成。根据中国的湿地分级管理体系,中国现有64处国际重要湿地、29处国家重要湿地、1021处省级重要湿地。
编制和实施中长期规划是中国政府治国理政的重要方式。在湿地领域,《全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2002—2030)》成为中国湿地保护的第一个中长期规划,为中国保护湿地指明了目标方向,有力推动了湿地保护高质量发展。10年来,中国新增和修复湿地80余万公顷。
为动态了解湿地保护状况,目前,中国各地已建立了湿地调查监测野外台站、实时监控和信息管理平台,湿地生态系统定位观测研究站遍布全国各地,湿地调查监测体系初步建立。
随着中国深度参与《湿地公约》事务,不断提升湿地保护管理水平,中国的湿地保护成效和经验得到国际社会广泛认可。2018年,中国的“小微湿地保护与管理”决议草案在《湿地公约》第十三届缔约方大会上通过。目前,中国已有13个城市被认证为国际湿地城市,数量全球第一。
迈入全面保护新阶段
最新调查结果显示,中国目前拥有湿地约5635万公顷。从寒温带到热带,从平原到高原,红树林地、森林沼泽、灌丛沼泽、沿海滩涂、内陆滩涂、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水库水面、沟渠、浅海水域等等,丰富多样的湿地类型成为万物共享的生态家园。全面保护“地球之肾”,是全球生态治理的共同愿景,也是中国下一步湿地保护的战略方向。
近日,中国印发了《全国湿地保护规划(2022—2030年)》(简称《规划》),《规划》明确了未来一段时间中国保护湿地的目标和蓝图,提出到2025年,全国湿地保有量总体稳定,湿地保护率达到55%,新增国际重要湿地20处、国家重要湿地50处。到2030年,湿地保护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初步建立,中国成为全球湿地保护修复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和引领者。
国家林草局有关负责人向中新社记者表示,新的《规划》是实现中国湿地保护中长期目标、推动湿地保护高质量发展、提高湿地生态功能和碳汇能力的有力保障,是中国履行《湿地公约》、向国际社会贡献湿地保护中国智慧的有效途径,对推进建设生态文明、美丽中国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完)
【编辑:姜雨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