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以案促改 严防“发展高地”变“贪腐洼地”
本文摘要:把脉问诊,围绕开发区建设重点环节,严查权力滥用隐患  “开发区腐败与国企、工程建设等领域腐败既有相似点,也有差异性。”案件承办人员认为,梁文杰等一系列典型案件的查处,对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防止“发展高地”沦为“贪腐洼地”有很大的启示意义。

  聚焦开发区土地出让、项目审批等环节深化以案促改

  严防“发展高地”变“贪腐洼地”

  本报记者 左翰嫡 杨文佳

  修订完善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业务支出履职待遇细则等系列制度规范,启动对下属二级、三级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审计工作,加强对公司重点岗位监管……近段时间,一场系统深入的制度建设行动在北京兴昌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续铺开。

  作为北京市昌平区区属企业,兴昌高科的这场变革,源自其下属三级子公司北京博达兴业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梁文杰一案暴露问题的整改,也得益于北京市委在全市部署开展的开发区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记者了解到,目前,专项整治已经过全面动员部署、深入自查自纠、问题线索起底、集中立案查处等阶段,仅昌平区相关企业就新建、修订制度277项。

  偷梁换柱,操纵影子公司将公款揣入私囊

  京藏高速东侧,怀昌路以北,坐落着北京市较早成立的一个国家级高新区。昌平区纪委常委、区纪委监委第五审查调查室主任姚剑告诉记者,该园区内有兴昌高科开发的十几栋国有办公楼,其物业管理都归博达兴业负责,包括水电、保洁、安保、地下停车场管理等。而昌平区纪委监委接到的一封举报信中称,作为博达兴业公司法定代表人,梁文杰与其管理服务对象存在大量经济往来。

  核查时,案件承办人员注意到,有一家注册在梁文杰管辖范围内的物业公司,曾有过直接向其个人银行卡上转账的举动。通过深入挖掘,案件承办人员发现,梁文杰安排手下两名员工的家属代持这家物业公司股权,而营业执照及公章、财务章等则通通掌握在自己手中,成为这家影子公司的实际控制者。

  “梁文杰与这家物业公司之间的经济往来超过了1000万元。”案件承办人员告诉记者,梁文杰的贪腐手段之一,就是偷梁换柱,将最容易盈利的业务从国有物业公司分包到自己的物业公司,“比如电梯、消防等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园区里大多都是新楼,短时间内不会产生什么维修支出,相当于白赚了这笔费用,把国有企业的钱换种方式装进了自己兜里。”

  与此同时,梁文杰还利用职务便利,对园区内企业“强买强卖”。“有一家医疗公司,不需要楼内物业管理,只需要外部的绿化、停车等服务,但梁文杰要求这家医疗公司必须使用他的物业服务,否则就不让该公司车辆进出园区大门。最后,该公司不得不同梁文杰的公司签订了一份时长4年的物业服务协议。”案件承办人员说,“但实际上,医疗公司的楼内物业一直都是自己负责,梁文杰既不用出人,也不用出力。”

  此外,在管理经营园区楼栋地下室时,梁文杰先是安排自己的物业公司以较低的价格进行承租,再以8倍的价格转租给其他企业,企图将本应由博达兴业收取的300余万元据为己有。截至案发时,已截留200余万元。

  党建虚化、监管弱化,国企沦为“一言堂”

  调查过程中,案件承办人员还注意到一个令人诧异的情况——梁文杰个人的物业公司利润异常高。“我们咨询相关专家得知,物业行业的市场利润率一般在10%至15%之间浮动,而梁文杰公司的利润率达到了市场利润率的近6倍。”案件承办人员说。

  问题不止出现在物业领域。2011年至2015年期间,梁文杰还担任着兴昌高科一家二级子公司的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其间,他利用职务便利帮助某房地产公司协调加快项目审批、落户手续办理、施工推进,并借助对政策的了解申领了一笔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换取了一大笔好处费。

  “梁文杰既是三级公司‘一把手’,又兼着二级公司的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导致上级公司对下级公司的管理形同虚设。”案件承办人员表示。

  而在党的建设方面,案件承办人员直言,作为公司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梁文杰“根本就不履职”:“党组织长期不开展活动,从未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从未举行过民主生活会。”

  如此,博达兴业变成了梁文杰的“一言堂”,长期以班子会、总经理办公会,甚至文件传签形式代替党委会决策。“完全没有‘三重一大’这种概念,梁文杰说什么是什么,其他人根本参与不进来。”案件承办人员说。

  把脉问诊,围绕开发区建设重点环节,严查权力滥用隐患

  “开发区腐败与国企、工程建设等领域腐败既有相似点,也有差异性。”案件承办人员认为,梁文杰等一系列典型案件的查处,对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防止“发展高地”沦为“贪腐洼地”有很大的启示意义。

  在开发区建设过程中,国有企业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既是基础设施的建设者,也是招商引资的推动者,还是经营管理的服务者。因此,“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且监督缺位、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等导致国企滋生腐败的常见病因,在开发区腐败问题中同样有所体现。尤其在党建方面,国企改革以来,大多数国企一级公司的党建工作越来越规范、完善,但有的二级公司和三级公司仍会将主要精力放在经营上,党建层层弱化。

  “值得注意的是,建设开发区的目的在于促进区域经济迅速发展,审批扁平化是该领域的一个突出特点,有些文件从园区就可以直接报到政府审批,这样安排的目的是提高效率、更好创造效益,可一旦监督监管失灵,就会面临权力滥用的风险隐患。”梁文杰案承办人员说,在该案中,正是由于梁文杰在园区物业监管方面拥有绝对的话语权,才得以利用影子公司监守自盗,形成了“商人前台出面经营,领导干部后台实际操纵”的利益输送模式。

  昌平区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副主任王芳介绍,开发区领域某些领导干部权力过度集中的另一个原因,在于该领域政策性极强,决策运行机制与其他单位区别较大,一些干部长期在该领域任职。“开发区从上世纪80年代发展至今,旧的政策不断调整变化,新的扶持政策相继出现,对干部的专业性要求较高,换个人来不一定能迅速适应。而领导干部长期在同一岗位上任职,在管辖范围内的话语权就会越来越大。”王芳说,“有的人还会利用对政策的熟悉去规避监管措施,寻求更多贪腐机会。”

  此外,由于开发区建设资金密集,且涉及土地出让、项目审批、规划管理、征地拆迁等多个重点环节,还须警惕“家族一条龙”式腐败。在已查处的一些典型案件中,随着开发区建设推进到不同阶段,领导干部亲友所掌控的相应类型公司会跟进加入进来分一杯羹,比如拆迁公司、建筑公司、绿化公司、市政工程公司等。

  举一反三,压实案发单位主体责任,不断深入推进以案促改

  “梁文杰身在公位、心为私谋,多次利用职务之便自编自演,一手托两家,采取虚增面积、低租高转、同业经营、‘影子’交易等非法方式截留收益、套取公款,数额巨大……”

  针对在梁文杰案件查处过程中暴露的经营管理问题,兴昌高科公司在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的同时,不断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督促其下属的二级、三级公司强化制度建设,做实做细“后半篇文章”,推进党建引领、查缺补漏、建章立制、规范管理等相关工作。

  记者了解到,因案发单位博达兴业物业公司目前无党员,未建立党组织,兴昌高科公司决定将其“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由上级公司党支部提级管理。党支部从党建进章程、完善企业“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有侧重发展党员等方面入手,推动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

  据了解,自去年底北京开展开发区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以来,昌平区纪委监委聚焦土地出让、项目审批、规划管理等重点环节,一体推进办案、整改、治理。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个别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签订合同“先斩后奏”等问题,提出纪律检查建议并约谈主要负责人。针对相关案件暴露出的开发区领域人事、财务、项目等监管薄弱环节,督促相关单位设立成本管理部统筹招投标工作、建立招投标代理公司“黑名单”制度、规范招标代理公司违约失信惩戒标准和工作程序。

  “紧盯专项整治任务落实,我们协调推动财政、审计、发改等责任部门切实担负起分工职责,形成多方联动、齐抓共促的整治合力。”昌平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财政部门对8个重大项目开展重点检查,涉及资金总额41.52亿元;审计部门对开发区相关公司的发展战略制定执行、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企业总体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审计;发改部门加强项目审批监管,做好项目现场踏勘和专家评审复核工作,多措并举织密开发区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监督网络。

  补齐短板,持续深化开发区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

  “市区两级纪委监委已牵头推动发改、财政、规自、住建、审计、国资等部门作为成员单位共同参与,推动全市32个开发区同步开展开发区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北京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聚焦相关问题线索办理从严查处腐败案件,自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共处置开发区领域问题线索190件,立案5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5人。

  各区各单位坚持问题导向,围绕重点领域展开自查自纠。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作为全市唯一一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是专项整治的重中之重。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赴经开区开展专题调研,梳理形成有关机制,帮助成员单位解决职责不清、对接不畅问题。经开区自查发现,规自分局存在一人多岗、编审未分开,审批未分离、长期不轮岗等问题。对此,北京市规自委工作组与经开区管委会负责人开展研究协商,推动相关问题整改。

  中关村科技园区门头沟园服务中心党组自查发现,可能存在对明显不符合补贴条件企业发放补贴,造成国有资金流失等问题,该区纪委监委要求其针对2018年至今相关各项企业补贴发放工作进行起底,并会同区财政局、区审计局针对已发现问题启动专项财政检查和专项审计。怀柔科学城自查梳理出某村征地拆迁过程中村干部涉嫌侵吞补偿款、某国有公司原董事长涉嫌规避公开招标等问题……

  截至目前,各级开发区通过自查、行业监管部门指导检查、纪检监察机关督导检查,共发现具体问题451个,目前已整改完成334个,正在积极整改中的有117个,通过自查整改,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共计317项。

  “各成员单位、各区各部门积极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北京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个别单位对本部门在专项治理工作中的责任范围梳理不够清晰、不够全面;个别单位、地区报送材料迟缓,相关纪检监察组织协调督促力度欠佳;有的单位查摆问题不够全面细致,缺乏深入剖析,没有深挖问题产生的根源。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要求,深化整治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经济开发区作为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区域,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等特征明显,极易成为腐败易发多发地。”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整治开发区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要久久为功、长期坚持,持续深化对重点单位、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强化线索处置,紧紧围绕查办案件和以案促改,推动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融合,督促补齐短板、完善制度、深化治理,为将开发区打造成为高质量发展高地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中国纪检监察报)

【编辑:田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