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公司债券注册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本文摘要:1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就《关于深化公司债券注册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督促中介机构健全公司债券业务质量和执业风险控制机制,完善中介机构执业能力评价体系,强化评价结果运用。
齐齐哈尔新闻网11月18日电 1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就《关于深化公司债券注册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指导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指导意见》拟要求,强化对科技创新、绿色低碳、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债券品种创新的支持,配合做好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工作,支持房地产企业合理债券融资需求,提升民营企业债券融资的可得性和便利性。
《指导意见》拟要求,压实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责任。一是发行人应当严格履行本息偿付义务,做好融资统筹规划,防范高杠杆过度融资。二是发行人应当加强募集资金管理,规范募集资金使用,严禁挪用募集资金等行为。三是按照扶优限劣原则,进一步提高优质企业融资便利性,对弱资质企业加强把关,积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实体经济重点领域。四是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督促中介机构健全公司债券业务质量和执业风险控制机制,完善中介机构执业能力评价体系,强化评价结果运用。(中新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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