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联办:坚定维护国家安全是香港法治的宪制责任和必守底线
本文摘要: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香港中联办)发言人11月28日发表谈话表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是“一国两制”方针的最高原则。发言人强调,香港国安法是根据维护国家安全的现实需要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具体情况制定的全国性法律。

  中新社香港11月28日电 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香港中联办)发言人11月28日发表谈话表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是“一国两制”方针的最高原则。我们支持行政长官李家超依法向中央政府提交维护国家安全特定事项的报告,支持特区国安委依法采取措施,防范危害国家安全的各种风险和隐患,坚决维护香港国安法权威,坚决维护香港特区宪制秩序。

  发言人指出,香港国安法实施以来,迅速结束了香港社会动荡局面,有力推动了香港实现由乱到治重大转折,有力保障了香港市民的根本利益。但树欲静而风不止,我们注意到,一段时间以来,有外国政府和一些政客对香港国安案件的审理公开插手干预,扬言要对检控官、法官进行制裁,这是对中国内政及特区事务的粗暴干涉,是对法治原则和精神的肆意践踏。对此,我们表示强烈谴责和坚决反对。

  发言人指出,这段时间,香港社会各界尤其是法律界人士纷纷表示,对近期出现的一些危害国家安全的隐患深感担忧,普遍认为准许没有本地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参与“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案件”的抗辩实属罕见,不仅为外国插手干预开了方便之门,而且有损本地律师职业声誉和香港法治形象。

  发言人强调,香港国安法是根据维护国家安全的现实需要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具体情况制定的全国性法律。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任何机构、组织和个人都应当遵守香港国安法,遵守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维护国家安全的其他法律,司法机构更负有“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的法定责任。

  发言人最后强调,“一国两制”是香港最大优势。我们完全支持香港保持独特地位和优势,保持普通法制度,完善特别行政区司法制度和法律体系。我们坚信,有中央依法治港决策的正确指引,在行政长官带领下,香港特区包括行政、立法、司法机构在内的管治力量,一定能够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完整准确地实施香港国安法,推动香港全面开创由治及兴新局面,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更大贡献。(完)

【编辑:田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