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岁男童脑死亡后捐献器官 至少给5人带去光明和生的希望
本文摘要:”  11月29日18时,在安徽省红十字会器官捐献协调员的见证下,安医大二附院对小奕进行了器官获取手术。”张明指出,“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需要所有直系亲属同意,包括配偶、父母和成年子女。

  齐齐哈尔新闻网合肥12月1日电 (刘理扬 张强)11月29日17时许,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监护室内进行着一场特殊的仪式,一对中年夫妇向躺在转运车上、戴着呼吸机和氧气瓶的儿子做最后的告别,母亲哽咽着亲吻孩子的面颊,轻声呼唤着孩子的乳名。此时男孩已没有自主呼吸,无法听到父母的呼唤,在进入手术室后,他的生命将以另一种方式存续于人间。

  男孩小奕(化名)今年9岁,上小学三年级。据其母亲惠女士回忆,11月25日凌晨,已经入睡的小奕突然在梦中大喊“妈妈,我头痛!”被惊醒的惠女士立即来到小奕身边,发现孩子表情痛苦、呼吸急促,并伴有恶心呕吐。惠女士立即叫醒孩子父亲,简单处理了孩子的呕吐物后,将其送往离家最近的医院抢救。

  初诊医院CT检查显示,小奕左侧小脑半球大量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在送往医院的过程中,小奕病情逐渐加重并深度昏迷,入院时呼吸心跳已停止,立即予以心肺复苏等抢救手段紧急抢救,经过十几分钟的抢救,小奕恢复了心跳,但其脑干反射、自主呼吸未能恢复,此时已无手术治疗的可能,初诊医院给予呼吸机辅助呼吸及升压药物维持血压。

  为寻求进一步救治的希望,11月27日下午,家人通过救护车将小奕送至安医大二附院ICU继续治疗,经过两天的积极治疗,病情仍无好转,医院组织神经内科、重症医学科等多名专家会诊后判定,小奕已符合脑死亡标准,脑出血病因可能是脑血管先天畸形。

  “在医学上,诊断脑死亡等于判定一个人的死亡。”安医大二附院器官捐献OPO(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办公室主任张明介绍,在得知小奕生命已无法挽回之后,其母亲主动提出了捐献器官的想法。

  “他才9岁,来人间一趟,要更有意义一点,他以前在作文里写到,我要做有意义的事……”孩子母亲惠女士含着热泪说,“孩子还太小了,我们想让他继续活着,看看这个世界,以这样的方式,小奕的生命也在别人身上得到了延续。”

  据孩子父亲介绍,小奕平时性格阳光开朗、热爱运动、品学兼优,在班级担任班干部,深得老师和同学的喜爱,之前身体也一直健康。“孩子母亲提出器官捐献之后,我非常赞成。孩子的哥哥以及看着孩子长大的姑姑、姑父等亲属也非常支持,认为这是一件有意义的事。”

  11月29日18时,在安徽省红十字会器官捐献协调员的见证下,安医大二附院对小奕进行了器官获取手术。小奕的肝脏、双肾和一对眼角膜将捐献给等待移植的患者,为至少5人带去光明和生的希望。

  “我国目前器官捐献与等待器官移植病人的供需比为1:30,即每30名患者等待1个器官。”张明指出,“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需要所有直系亲属同意,包括配偶、父母和成年子女。未成年人逝世后器官捐献需父母同意。”此外,捐献者的脑死亡原因需明确,还需满足无癌症或恶性肿瘤、无败血症和特殊感染等条件。(完)

【编辑:田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