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警方破获两起网络赌球案 5名嫌犯落网50余人参赌
本文摘要:11月21日起,金某伙同“股东”侯某自行开设盘口,并由马某担任“会计”,发展下线康某,组织40余名赌客参赌,涉案赌资15余万元,盈利11万元。11月27日,太原市公安局万柏林分局民警将涉嫌开设赌场罪的犯罪嫌疑人金某、侯某、马某、康某抓获。

  齐齐哈尔新闻网太原12月3日电 (记者 李庭耀)眼下,2022年卡塔尔世界杯激战正酣。记者12月3日从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获悉,太原万柏林警方连续破获两起网络赌球案,5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且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另有50余名参与赌博的违法嫌疑人正被警方进一步处理中。

  11月20日至22日,犯罪嫌疑人刘某国注册成为国外某网络赌博平台代理,在微信群引流招揽赌客,通过线上支付的方式参与赌球,吸引10余人参赌,涉案赌资6万余元。刘某国抽头盈利2万余元并全部挥霍。

  11月22日,太原市公安局万柏林分局民警将涉嫌开设赌场罪的犯罪嫌疑人刘某国抓获。

  此外,在2022年卡塔尔世界杯前夕,犯罪嫌疑人金某注册成为某国外网络赌博平台代理。其在开赛第一天盈利3000元后,发现提现困难等问题。11月21日起,金某伙同“股东”侯某自行开设盘口,并由马某担任“会计”,发展下线康某,组织40余名赌客参赌,涉案赌资15余万元,盈利11万元。

  11月27日,太原市公安局万柏林分局民警将涉嫌开设赌场罪的犯罪嫌疑人金某、侯某、马某、康某抓获。

  上述5名犯罪嫌疑人对其开设赌场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均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参与赌博的50余名违法嫌疑人正被警方进一步处理中。

  太原警方提醒,网络赌球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对于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违法行为,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视情节分别给予五日以下或者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同时还可以单处或者并处罚款。如若构成犯罪,根据刑法规定,按照具体行为的不同,以赌博罪或者开设赌场罪定罪量刑,最高可以判十年有期徒刑。(完)

【编辑:黄钰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