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症状不吃药、特殊人群谨慎用药 北京市卫健委发布居家用药安全提示
本文摘要:(徐婧)12月7日以来,北京市在院诊断新冠感染者数量及核酸检测数量均呈下降趋势。李昂表示,根据“新十条”精神,对于无症状感染者和轻症患者,根据患者意愿,可进行居家隔离自我治疗。
齐齐哈尔新闻网北京12月12日电 (徐婧)12月7日以来,北京市在院诊断新冠感染者数量及核酸检测数量均呈下降趋势。当前,很多无症状或轻症患者在感染新冠病毒后选择居家隔离康复。市民在居家用药方面有哪些注意事项?在12日的北京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李昂作出解答。
李昂表示,根据“新十条”精神,对于无症状感染者和轻症患者,根据患者意愿,可进行居家隔离自我治疗。居家隔离康复期间,可根据自身情况,科学合理用药。
就居家用药安全,他作出如下提示:
一是没有症状不要吃药。退热药、感冒药、止咳药、化痰药都不能预防疾病,只能缓解症状。在没有症状时,切不可盲目服药,虽然很多药品都是非处方药(OTC),但不当使用也会出现副作用,容易造成肝肾功能损伤。具体用药建议,请务必按药品说明书服用或咨询医生。
二是退烧药与复方感冒药不要一起吃。退烧药不可与常见的感冒药同时使用,也不可与部分中成感冒药同时使用。很多复方感冒药、中成药中也含有对乙酰氨基酚,随意混用会增加药物过量的风险。
三是不要随意使用消炎药。新冠肺炎是病毒性感染,消炎药(阿莫西林、头孢等)通常是针对细菌感染,不要随意使用消炎药治疗新冠。
四是婴儿、孕妇、老年人等特殊人群要谨慎用药。吃退烧药一定要认真阅读说明书或咨询医生。
李昂提示市民,居家用药,安全第一,如果症状加重或在居家康复药物使用方面存在疑问,可就近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诊疗并进行用药咨询。(完)
【编辑:陈文韬】<<上一篇:章敦华游记散文集《行走的风》出版发行
下一篇:密集通话的这个周末,他们都谈了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