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东营商环境评价结果公布 深圳广州领跑
本文摘要:(记者 程景伟)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30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2022年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与上一年相比,佛山、江门、肇庆、汕头、清远、湛江等城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效进步明显。

  齐齐哈尔新闻网广州12月30日电 (记者 程景伟)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30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2022年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2022年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分为三档:其中深圳、广州为第一档,第二档是佛山、东莞、珠海、江门、肇庆、惠州、中山、汕头、清远、湛江10个城市,韶关、茂名、潮州、云浮、梅州、汕尾、河源、阳江、揭阳9个城市为第三档。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大湾区办常务副主任朱伟介绍称,围绕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登记财产等涵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19个评价指标,评价组通过网上公开信息分析、实地暗访、问卷调查等方法,对广东省21个地级以上市营商环境进行了全方位的评价。

  其中,深圳、广州2个城市入选国家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推进营商环境5.0版改革,更大力度为市场主体投资兴业破堵点、优服务,为全省营商环境建设作出了重要示范,是广东全省其他城市学习的标杆。

  朱伟表示,营商环境评价工作“不以排名论英雄”,目的是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为市场主体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整体来看,广东各城市以评价为契机,对标标杆,取得了许多实实在在的改革成效,城市间的差距在不断缩小,营商环境评价的引领和督促作用在不断增强。

  与上一年相比,佛山、江门、肇庆、汕头、清远、湛江等城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效进步明显。其中,佛山将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作为“一号改革工程”,构建“益晒你”企业服务体系,率先推行的“一照通行”、财政补助资金直达企业等改革在全省复制推广;江门以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一流营商环境为目标,项目化推进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促进营商环境大改善大提升。

  目前,广东省已有18个市成立了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全面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全市“一盘棋”、纵深推进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完)

【编辑:宫宏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