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同意在福建省漳州市设立中国—菲律宾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
本文摘要:中国政府网1月19日公布《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中国—菲律宾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的批复》。批复显示,国务院同意在福建省漳州市设立中国—菲律宾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以下简称示范园区)。
齐齐哈尔新闻网1月19日电 中国政府网1月19日发布《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中国—菲律宾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的批复》。
批复显示,同意在福建省漳州市设立中国—菲律宾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
批复明确,示范园区建设要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战略对接,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开展体制机制创新,深化中菲经贸合作,推动产业高效协同发展。要发挥与东盟国家经贸合作互补优势,探索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深度融合的国际分工合作模式,打造与东盟国家经贸合作交流新高地。(中新财经)
搜索
复制
【编辑:宋宇晟】下一篇:香港1月30日起撤销隔离令 将以监测流感方式监测新冠疫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