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储粮集团公司监督检查专项巡查组原巡查专员任金祥被“双开”
本文摘要:据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消息:日前,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储粮集团公司”)纪检监察组、山西省监察委员会对中储粮集团公司监督检查专项巡查组原巡查专员(二级单位副职级)任金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审查调查。(中国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消息:日前,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储粮集团公司”)纪检监察组、山西省监察委员会对中储粮集团公司监督检查专项巡查组原巡查专员(二级单位副职级)任金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审查调查。

  经查,任金祥违反政治纪律,不落实巡视整改要求,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长期、多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操办儿子升学宴并借机敛财,违规设立“小金库”用于公款吃喝、送礼,为管理和服务对象谋取利益并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反组织纪律,在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中不如实向组织报告其使用他人账户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违反工作纪律,滥用职权,给企业造成较大损失,违规挪用资金给民营企业使用,指使他人故意销毁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涉粮业务承揽、款项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未经集体研究,个人决定将公款借给民营企业使用,涉嫌挪用公款犯罪;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单位遭受重大经济损失,涉嫌玩忽职守犯罪。

  任金祥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玩忽职守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处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储备粮集团公司党组研究决定,给予任金祥开除党籍、开除(解除劳动合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受贿、挪用公款、玩忽职守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任金祥简历

  任金祥,男,蒙古族,1967年11月生,内蒙古赤峰人,大学学历,1990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7年10月至2008年1月任中储粮抚顺直属库主任;

  2008年1月至2013年10月任中储粮台安直属库主任(其间,2013年3月兼任中储粮黑山直属库主任);

  2013年10月至2014年10月任中储粮总公司购销计划部副部长;

  2014年10月至2017年2月任中储粮吉林分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

  2017年2月至2017年4月任中储粮山东分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

  2017年4月至2017年12月任中储粮山东分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2017年12月至2019年10月任中储粮山东分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2019年10月至2022年7月任中储粮集团公司监督检查专项巡查组巡查专员(二级单位副职级);

  2022年7月停止履行职务。

(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

【编辑:朱延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