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国际合作机制首次协调人会议举行
本文摘要:(记者 陈溯)记者16日从中国应急管理部获悉,应急管理部15日在京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办“一带一路”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国际合作机制首次协调人会议。

  中新社北京2月16日电 (记者 陈溯)记者16日从中国应急管理部获悉,应急管理部15日在京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办“一带一路”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国际合作机制首次协调人会议。

  当天,外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代表和20余位外国驻华使节、国际组织驻华机构负责人线下与会,来自亚、非、欧、美和大洋洲的60个国家和地区应急管理部门、8个国际和区域组织代表线上与会。会议交流了合作机制建设情况,就合作机制章程初步达成一致。

  中国应急管理部部长王祥喜表示,当前,统筹发展和安全、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已成为国际社会共同期待,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成为“一带一路”建设重要领域,各方合作需求日益上升。中国应急管理部积极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和国际人道主义精神,认真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气候变化《巴黎协定》和《2015-2030年仙台减轻灾害风险框架》等国际倡议,发起建立并深入推进建设“一带一路”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国际合作机制,牵头起草合作机制章程,搭建实体化运作框架,持续加强与联合国等国际机构和组织对接,着力推动区域、次区域合作,不断夯实合作机制基础。

  王祥喜表示,中国应急管理部坚持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着力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不断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中方愿与各方交流分享中国特色应急管理的成功经验,共同提升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能力。

  与会各方高度赞赏中方发起建立合作机制,促进完善全球灾害治理。巴基斯坦、南非、沙特阿拉伯、智利等国驻华大使和联合国发展系统驻华协调员表示,支持在“一带一路”框架下不断深化应急管理领域合作,助力各方有效应对各类灾害事故,持续提升灾害韧性。柬埔寨、蒙古国等多国应急管理部门代表表示,积极支持《“一带一路”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国际合作北京宣言》和合作机制章程,愿在此平台下与各方加强政策沟通并开展双多边务实合作,共同推动合作机制发展。(完)

【编辑:苏亦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