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央行:完善金融稳定立法和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制度
本文摘要:中国金融体系中银行业资产占比超九成,银行业金融机构总体经营稳健,特别是大型银行评级一直优良,是中国金融体系的“压舱石”。要加强金融风险处置机制和能力建设,强化监测、预警、评估,推动金融风险早发现、早纠正、早处置,加大追赃挽损和反腐问责力度,
中新社北京3月15日电 (记者 夏宾)中国央行15日发布消息称,其近日召开的2023年金融稳定工作会议强调,要加快推进金融稳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金融稳定立法和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制度,更好发挥存款保险功能。
会议指出,中国金融运行整体稳健,风险可控。中国金融体系中银行业资产占比超九成,银行业金融机构总体经营稳健,特别是大型银行评级一直优良,是中国金融体系的“压舱石”。少数问题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取得重要进展,非法金融活动得到有力整治,金融市场运行平稳。
会议强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要继续按照“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的方针,统筹发展和安全,压实金融风险处置各方责任,积极稳妥压降存量高风险机构。要加强金融风险处置机制和能力建设,强化监测、预警、评估,推动金融风险早发现、早纠正、早处置,加大追赃挽损和反腐问责力度,防范道德风险。
同时,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持之以恒做好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