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高新区发布天津市首个新能源产业专项政策
本文摘要:(记者 王君妍)17日,天津滨海高新区举办2023年第一季度新闻发布会,发布《天津滨海高新区促进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天津市新能源产业(人才)联盟执行秘书长刘雪莱对《办法》的出台给予充分肯定。

  齐齐哈尔新闻网天津3月17日电 (记者 王君妍)17日,天津滨海高新区举办2023年第一季度新闻发布会,发布《天津滨海高新区促进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据悉,《办法》是天津市首个针对新能源产业出台的专项政策,分别从企业引育、企业成长、技术创新、人才引进、应用示范、生态营造等6个维度,对高新区内从事动力电池、太阳能、风能、氢燃料电池、双碳等新能源产业研发、生产、应用的企业进行真金白银支持。

  天津滨海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崔同湘表示,作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区先后获批建设新能源(储能电池)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新能源产业集群试点(培育),同时还积极布局储能、氢能、地热能应用、智能电网技术、智慧电气设备、能源管理平台等新赛道。希望以《办法》出台为契机,进一步完善高新区新能源产业政策体系,促进新能源产业加速聚集,壮大产业规模、引领技术革新、吸引产业人才,营造新能源产业联合创新、能源耦合互通的良好氛围,助力新能源企业在高新区快速、健康、持续发展,将高新区新能源产业打造成为北方重要的产业聚集地和技术创新的发源地,为高新区率先实现绿色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高新区新能源产业局主要负责同志介绍,《办法》在制定过程中体现了四点创新:一是应用示范方面,鼓励企业进行国家智能光伏试点示范,通过探索“光伏 ”类创新应用,促进产业发展;二是储能建设方面,高新区支持企业发展分布式风光储项目建设,促进高新区储能产业发展,实现对节能降碳的正面引导;三是产业链协同方面,支持高新区新能源规模以上企业购买区内企业产品,促进高新区新能源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四是生态营造方面,鼓励、利用各类社会组织的资源优势,引荐制造型、科技型新能源企业落户高新区,不断提升新能源产业优势。

  天津市新能源产业(人才)联盟执行秘书长刘雪莱对《办法》的出台给予充分肯定。她表示,高新区出台的《办法》从多个维度为新能源产业龙头企业、中小型和初创企业、高校科研成果转化企业以及第三方服务机构给予支持,在引导新能源企业主体培育和支持小微企业成长方面发挥支撑引领作用。能够激励帮助特别是有潜力的中小型企业快速成长,促进龙头企业带动本地的中小型企业发展。

  钠坤碳源(天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张俊作为高校科研成果转化的代表在发布会上表示,新能源产业的发展离不开人才、技术、孵化、资金、生态等条件,《办法》围绕上述方面提出了针对性的支持,将更好地吸引和帮助高校科研成果在高新区落地生根,让校科研成果既上得了书架也上得了货架,助力企业驶入高质量发展的快车道。

  下一步,天津滨海高新区将紧紧围绕落实全市“十项行动”特别是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支撑引领行动,自觉以一域服务全局,坚持“党建引领 共同缔造”理念,持续强化产业生态,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为助力打造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建设世界一流产业创新中心,抢占能源领域自主创新和原始创新的高地做出“高新贡献”。(完)

【编辑:葛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