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通“生命通道”不能靠当场“掀车”
本文摘要:丰收 近日,一段“小区发生火灾,私家车占用消防通道被热心居民掀翻”的视频在网上引发关注。据悉,此事发生在江苏泰兴,由于一辆私家车的车主始终联系不上,情急之下,附近居民合力将车掀翻至路边,让消防车通过。据了解,不少小区都存在消防通道不同程度被

丰收

  近日,一段“小区发生火灾,私家车占用消防通道被热心居民掀翻”的视频在网上引发关注。据悉,此事发生在江苏泰兴,由于一辆私家车的车主始终联系不上,情急之下,附近居民合力将车掀翻至路边,让消防车通过。据了解,不少小区都存在消防通道不同程度被占用的情况。(3月23日《法治日报》)

  据官方统计,2012年至2021年,全国共发生居住场所火灾132.4万起,造成11634人遇难、6738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77.7亿元。要减少火灾损失,须确保消防通道(被称为“生命通道”)畅通,让消防车第一时间到达火灾现场。然而从实际情况来看,不少“生命通道”被堵塞、占用,其中最常见的便是私家车。

  尽管消防通道上都有“禁止堵占”的显著提示,然而部分车主熟视无睹。即便记者拨打预留电话号码提醒这类车主,但一些人仍然不当回事,心存侥幸心理,认为只是占用一会儿,不会耽误什么。还有的车主认为记者是在“小题大做”,因为当下并没有发生火灾。

  上述两种心理都要不得。一旦火灾发生后再去挪车,就有可能影响救援效率,带来无法估量的后果。因为火灾救援分秒必争,多耽搁一秒钟,就多一些损失。所以,相关部门一方面要对私家车车主加大消防知识普及力度,另一方面要加大对于违规占用消防通道的行为的处罚。

  知识普及方面,既要用科学数据阐明消防救援一路畅通与途中堵塞带来的不同结果,也要用真实火灾案例作为反面教材,还要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在普及方式上要灵活多样,让关键信息直达车主内心。对违规占用消防通道的车主,理想的选择是让其到火灾现场接受教育,使其印象深刻,永不再占用消防通道。

  依法惩罚违规车主也是必要的教育方式。《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个人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依法对每个违规车主开出罚单,相信会起到显著的警示作用。但由于执法力量有限,无法覆盖所有居民小区,所以需要动员居民和物业进行监督、举报。

  虽然物业公司是小区消防通道第一负责人,但因其没有执法权,一些私家车车主也不把他们的话放在心上。所以,既要进一步强化物业公司的责任,也要鼓励居民通过“随手拍”等方式进行举报。一旦物业公司、小区居民、媒体、执法部门合力治理私家车占用消防通道,有望起到更好效果,减少火灾事故损失。

  作为车主要意识到,一旦私家车影响消防车救援,将面临多种严重后果。比如,将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此前有车主被判承担火灾造成损失的15%的赔偿责任。再如,一旦私家车被消防车撞坏或者被群众掀翻损坏,消防部门和掀车群众是不用赔偿的。另外,涉嫌阻碍消防车执行紧急任务,也将会受到治安处罚。

  要防止私家车占用“生命通道”,还应该从根源上入手,想方设法增加小区停车位,引导私家车离开消防通道。因私家车阻碍消防车救援而被群众掀翻的案例有多起,这是为消防车清道的应急办法,但不能总依赖这种办法,因为这也会延误救援。只有在火灾事故发生前,多措并举确保“生命通道”真正畅通,才能避免掀翻私家车的场景出现,减少生命和财产损失。

  (北京青年报)

【编辑:李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