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警方:一季度5类电信诈骗高发 提示民众“三不一多”原则
本文摘要: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副总队长曹乐林在发布会上对今年一季度多发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类型进行介绍。北京警方提示广大市民,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要牢记“三不一多”原则,即陌生来电不轻信、未知链接不点击、个人信息不透露、转账汇款多核实。请广大民众不要因利益

  齐齐哈尔新闻网北京4月14日电 (记者 杜燕)电信网络诈骗有哪些新花样?如何防范?4月15日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北京市公安局14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一季度,刷单返利、虚假购物、虚假征信、虚假投资、裸聊敲诈这五类电诈类型占全部电诈警情总数的八成,其中刷单返利类诈骗最多,占比达37.12%。

  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副总队长曹乐林在发布会上对今年一季度多发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类型进行介绍。他表示,从统计数据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类型主要有五类:

  ——刷单返利类,占比37.12%,犯罪嫌疑人通过网页、社交类或短视频类等平台,发布刷销量、刷粉丝量、刷点赞量等虚假任务,通过加微信或QQ好友与群众建立联系,引诱群众进行网络兼职刷单,犯罪嫌疑人先以小额返利让群众尝到甜头并信以为真,当刷单交易额变大后,犯罪嫌疑人再以刷更多的单返更多的钱为由引诱群众持续投入资金实施诈骗;

  ——虚假购物服务类,占比16.36%,犯罪嫌疑人通过网页、短信、电话等形式发布买卖物品和提供服务的虚假信息,以优惠打折、低价出售或以缴纳定金、保证金等为由吸引群众,在群众付款后,犯罪嫌疑人切断与群众的联系,不发物品、不提供服务实施诈骗;

  ——虚假征信类,占比11.24%,犯罪嫌疑人冒充银行、网贷、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工作人员,谎称群众的信用卡、互联网消费信贷服务等信用支付工具有不良记录,不消除会影响个人征信,以能够帮助群众注销账号、消除记录为由,诱骗群众转账汇款实施诈骗;

  ——网络投资平台类,占比8.91%,犯罪嫌疑人以证券或投资公司的名义通过网络、电话等形式散布虚假个股的内幕信息及走势,吸引群众加入微信群聊等社交平台和虚假的交易平台,通过虚假注资、人为操控等方式,使群众在虚假的交易平台内大额亏损实施诈骗;

  ——裸聊敲诈勒索类,占比8.81%,犯罪嫌疑人通过添加群众微信或QQ,引导群众下载安装特定社交软件,窃取群众的手机通讯录,通过拉近感情,以网络“裸聊”引诱群众,再以发布群众“裸聊”视频来恐吓敲诈群众钱财实施犯罪。

  曹乐林表示,针对以上五类警情多发的情况,北京警方发挥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制度优势,以“四专两合力”为指引,健全完善市、区、街乡镇三级联席会议制度;针对行业与区域整治中的突出问题,由行业主管部门对重点银行网点、运营商网点和互联网企业进行通报挂牌、查纠整改。推动50余家街道(乡镇)落实自主防范措施,加强对本辖区派出所在反诈工作上的人力和物力支持;强化推进对在京和境内涉诈黑灰产业链条的精准研判,以集群战役、区域会战等形式,打掉团伙窝点100余个,适时组织出境打击;在宣传上以“线上和线下”为媒介,联合人民银行、银保监、教工委等重点单位抓重点节点,依托“北京反诈”新媒体矩阵,对刷单、虚假购物服务等多发类案,多维度、常态化宣传反诈,最大限度提高人民群众识骗防骗的能力。

  北京警方提示广大市民,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要牢记“三不一多”原则,即陌生来电不轻信、未知链接不点击、个人信息不透露、转账汇款多核实。需要强调的是,96110的来电一定要及时接听。同时,请广大民众不要因利益诱惑参与违法犯罪活动,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帮凶。(完)

【编辑:田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