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对央企“空转”“走单”虚假业务问题“零容忍”
本文摘要:(记者 庞无忌)中国国务院国资委官网17日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强调,对国资委三令五申严禁的融资性贸易、“空转”“走单”虚假业务问题“零容忍”。

  中新社北京4月17日电 (记者 庞无忌)中国国务院国资委官网17日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强调,对国资委三令五申严禁的融资性贸易、“空转”“走单”虚假业务问题“零容忍”。

  上述《通知》明确2023年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的六项重点任务:

  一是加强保障夯基础,健全完善权威高效追责体系。中央企业要坚持“两个一以贯之”,与国企改革政策文件再对标对表,持续构建权责清晰、约束有效的经营投资责任体系,健全用好责任追究工作机制。

  二是加强震慑筑防线,严肃查处重大违规问题线索。各中央企业要把“查大案、盯高发、治顽疾”作为做好责任追究工作的主攻方向,抓牢抓实违规问题线索查处工作,坚决防止“破窗效应”,切实筑牢维护国有资产安全防线。其中强调,对国资委三令五申严禁的融资性贸易、“空转”“走单”虚假业务问题“零容忍”,一经发现即由集团公司或上级企业提级查办,涉及二级子企业或年内全集团累计发现3件上述同类问题的,应当报告国资委,由国资委提级查办。

  三是加强联动聚合力,发挥监督管理协同综合效能。各中央企业要加强责任追究与业务管理、内部审计、专项治理等工作的协同贯通,充分发挥责任追究震慑遏制作用,坚决防止问题“空转”和屡查屡犯,提升联防联治效果。

  四是加强整改促提升,发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用。《通知》要求,2023年,各中央企业要将当年办结的一半以上核查项目形成管理提升建议书,同时高度关注房地产信托、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非主业投资等存在风险,针对性提出管理提升建议,更好发挥责任追究工作“防未病”作用。

  五是加强手段畅通道,持续做实监督追责信息化工作。各中央企业要注重发挥信息化对责任追究工作的支撑作用,建好用好监督追责信息系统,并以信息系统为依托贯通报告渠道。

  六是加强力量增能力,不断提升责任追究队伍素质。(完)

【编辑:苏亦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