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初级法院宣判德晋集团前负责人陈荣炼获刑14年
本文摘要:其余多名嫌犯也被裁定多项罪名成立,其中第二嫌犯王佩琼被判处10年实际徒刑,第三嫌犯张秀碧被判处10年实际徒刑,第四嫌犯廖永亨被判处11年实际徒刑,第六嫌犯李达泉被判处7年实际徒刑。

  中新社澳门4月21日电 澳门特区初级法院第一刑事法庭21日对涉德晋贵宾会犯罪的刑事案件作一审宣判,德晋集团前负责人陈荣炼合共34项罪名成立,判处14年实际徒刑。

  控罪包括1项“黑社会罪”,判处10年;24项“在许可地方内不法经营赌博罪”,每项判处1年6个月;7项“诈骗罪(相当巨额)”,每项判处6年;1项“不法经营赌博罪”,判处1年6个月;1项“清洗黑钱罪(加重)”,判处5年。上述数罪竞合,合共判处14年实际徒刑。

  其余多名嫌犯也被裁定多项罪名成立,其中第二嫌犯王佩琼被判处10年实际徒刑,第三嫌犯张秀碧被判处10年实际徒刑,第四嫌犯廖永亨被判处11年实际徒刑,第六嫌犯李达泉被判处7年实际徒刑。(完)

【编辑:陈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