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通报阜阳市少数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校培训管理规定、违规接受宴请问题
本文摘要:2022年12月11日至16日,阜阳市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在市委党校参加培训期间,违规外出接受宴请。责令阜阳市委党校向阜阳市委作出书面检查;分别给予市委党校2名责任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批评教育处理。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2022年12月11日至16日,阜阳市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在市委党校参加培训期间,违规外出接受宴请。2023年1月,阜阳市纪委监委以事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12月14日晚,参加阜阳市委党校培训班的7名学员应其他党员干部邀请,违反党校封闭管理规定和培训课程安排,未经请假外出与其他4名党员干部一道掼蛋打牌、违规接受宴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工作纪律,顶风违纪,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规定,对涉案党员干部和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对违反培训纪律、违规接受宴请参训学员的处理:给予阜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市委编办主任顾中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整职务处理;给予阜阳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党组书记、局长(主任)笪乘胜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阜阳市地震局党组书记、局长李贺诫勉处理;给予界首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子刚党内警告处分;给予临泉县政协副主席、庙岔镇党委书记张怀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时任临泉县韦寨镇党委书记王万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给予太和县双浮镇党委书记钱纯建诫勉处理。

  对其他党员干部的处理:给予界首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瑞劲(组局宴请人,后因系新冠密接者不能到场)党内警告处分;分别给予其他3名参加宴请的党员干部诫勉、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等处理。

  另外,责令阜阳市委党校向阜阳市委作出书面检查;分别给予市委党校2名责任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批评教育处理。

  上述问题发生在党校培训期间,是明目张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反映出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党性修养不强,政治意识淡化,“学”与“干”、“说”与“做”相背离;纪律观念淡薄,不知敬畏,“吃心不改”“酒瘾难戒”,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意识弱化,自由散漫,对培训纪律置若罔闻、任性妄为;执行制度不严,思想麻痹懈怠,落实培训管理责任不力,对参训学员管理不到位,封闭管理流于形式等问题。

  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把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落实到具体行动中,时刻保持自警自律,修身慎行、怀德自重、清廉自守,积极投身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方面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始终做到“忠专实”“勤正廉”。全省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主题教育总要求,锚定目标任务,把问题整改贯穿始终,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在政治思想、履职担当、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整改整治,坚决向歪风邪气亮剑,不断优化政治生态。要针对今年学习培训任务重、标准要求高的实际,严格培训学员教育管理监督,严正学风、严肃纪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查,以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正风肃纪,坚决惩治违规吃喝等享乐奢靡问题,坚持越往后越严,综合运用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等措施,从严从重处置;要把握作风建设地区性、行业性、阶段性特点,抓住普遍发生、反复出现的作风问题持续深化专项整治,坚决破解积习难改、隐形变异的顽瘴痼疾,决不允许死灰复燃,决不允许旧弊未除、新弊又生;要持续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把纪律处分“一张纸”变成警示教育“一堂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不犯错误、少犯错误。要持续巡堤检修、培土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不断涵养求真务实、勇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

  (安徽省纪委监委)

【编辑:梁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