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新闻网天津4月27日电 (周亚强)27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天津法院劳动争议审判工作情况白皮书(2020-2022)》及典型案例,并对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及相关举措进行了介绍。
白皮书显示,2020年至2022年,天津法院共受理一审劳动争议案件33173件,审结32040件,占全部一审民事案件的4.27%。一审劳动争议案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13639件,案件调撤率42.57%。
据介绍,三年来,天津法院共审理涉及外卖员、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案件95件,主要争议集中在劳动关系确认方面。另衍生出因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伤害的相关民事案件174件,主要争议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是否能享受工伤保险或商业保险待遇。
“通过劳动争议审判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对涉及到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案件的相关法律问题引起高度重视,推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天津高院一位法官告诉记者,该院连续两年将“保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和支持平台经济发展”作为天津法院民事审判工作要点,并与天津市人社局等八部门印发了相关实施意见,对新就业形态从业者法律关系认定、社会保障政策等进行规定,有效回应了实践需求。
同时,通过依法审理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互联网营销师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案件,准确认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与用工平台的法律关系,确保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各项劳动保障权益落到实处,以小案件、大示范,向社会传递出法院审理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判思路:坚持劳动关系构成要件的实质性审查标准,维护新就业形态法律关系中各方的合法权益。
法官提示,劳动者要加强法律风险意识,坚决抵制用人单位不签合同、不缴社会保险等违法行为;在工作过程中要有意识的保存证据;当权利受损后,要及时依法主张权利,避免超过时效权利得不到救济。(完)
【编辑:李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