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卫英烈荣光 传承民族精神 ——写在英雄烈士保护法实施5周年之际
本文摘要:英雄烈士保护法实施5年来,让尊崇捍卫英雄烈士的鲜明价值导向更加深入人心,保障法律实施制度机制更加健全完善,崇尚、学习、保护英雄烈士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英雄烈士保护法规定,每年9月30日为烈士纪念日,国家在首都北京天安门广场人民英雄纪念碑前举行纪

  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雄,一个有前途的国家不能没有先锋。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动全社会见贤思齐、崇尚英雄、争做先锋。

  2018年4月2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全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该法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英雄烈士保护法实施5年来,让尊崇捍卫英雄烈士的鲜明价值导向更加深入人心,保障法律实施制度机制更加健全完善,崇尚、学习、保护英雄烈士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

  传承

  对英雄烈士最好的纪念

  2022年9月30日上午,壮阔的天安门广场上,鲜艳的五星红旗高高飘扬,人民英雄纪念碑巍然耸立……党和国家领导人同各界代表一起出席烈士纪念日向人民英雄敬献花篮仪式。

  英雄烈士保护法规定,每年9月30日为烈士纪念日,国家在首都北京天安门广场人民英雄纪念碑前举行纪念仪式,缅怀英雄烈士。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军队有关部门应当在烈士纪念日举行纪念活动。

  天地英雄气,千秋尚凛然。今年清明节期间,在南京雨花台烈士陵园,当地少先队员演绎红色情景剧、诵读书信,瞻仰雨花台烈士纪念碑;在陕西延安,少先队员身着红军服装,来到四八烈士陵园,向烈士敬献花篮;在河南郑州烈士陵园,2000余名青年党员、团员青年和少先队员重温入党入团入队誓词……

  崇尚英雄才会产生英雄,争做英雄才能英雄辈出。据统计,革命战争年代以来,先后约有2000万名烈士为国捐躯。

  英雄烈士保护法以法律形式正式明定了英雄烈士及其事迹和精神的法律地位,对烈士纪念日和纪念活动的开展、纪念设施的保护、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宣传教育、合法权益的保护以及遗属的抚恤优待等作出规定,为英雄烈士保护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指导和保障。

  据介绍,目前全国共有烈士纪念设施专门保护机构1600多个,烈士纪念设施超过16万处,其中,国家级277处。同时,在50多个国家和地区还有300多处纪念设施,安葬英雄烈士11万余人。

  5年来,中央网信办聚焦青少年群体,将英雄烈士保护法融入网络思政教育,深入开展英雄烈士事迹网上宣传;退役军人事务部深化人工智能、VR等信息技术手段应用,实现网上祭扫和网络展示,规范烈士纪念设施展陈讲解……可以说,英雄烈士保护各方面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守护

  优待抚恤烈属告慰英烈

  2022年9月16日上午,在辽宁沈阳桃仙国际机场,第九批88位在韩中国人民志愿军烈士遗骸回到祖国母亲的怀抱,抗美援朝老战士、烈士家属、部队官兵代表、青少年学生代表等约400人在现场迎接,很多市民自发等候在道路两旁,向英雄致敬。

  忠魂不泯,浩气长存。从2014年起,我国已连续9年迎接九批共913位在韩志愿军烈士遗骸归国安葬。山河已无恙,英雄可归家,退役军人事务部目前正在与韩方磋商第十批在韩志愿军烈士遗骸交接迎回安葬有关工作。

  2021年9月,梁佰有烈士的侄孙梁德保、重侄孙梁润全,在沈阳参加了第八批在韩中国人民志愿军烈士遗骸迎回安葬仪式。

  “国家没有遗忘他们,我们就更加不能把他们遗忘了。”在烈士英名墙前,梁德保按照传统习俗,撒下家乡的黄土,摆上祭品和鲜花,以此告慰未曾谋面的爷爷。

  让无名者“有名”,让英雄从回国到“回家”,一直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目前,退役军人事务部已成功为10名迎回的志愿军烈士确认身份、找到亲属。

  关爱烈属是告慰英烈的重要方式。2022年3月,中办、国办、军办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烈士褒扬工作的意见》为做好烈士遗属优待抚恤工作提供了遵循。

  5年来,中央财政连续提高烈士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出台烈属养老、医疗、教育、就业、文化旅游、交通出行等优待优惠措施。全国普遍为烈属家庭悬挂光荣牌,邀请烈属参加重大活动、烈士纪念日公祭仪式;搭建全国统一的政府服务平台,常态化开展为烈士寻亲活动,已为6300余位烈士寻找到亲人,增强烈属的荣誉感、获得感。

  保护

  以法捍卫英雄烈士荣光

  近年来,侮辱抗美援朝志愿军英烈、贬损戍边英雄、诋毁英雄烈士董存瑞、辱骂海空卫士王伟烈士等不良言论屡次在网上出现,挑战法律底线,伤害人性良知和民族感情。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英雄烈士保护法规定,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使定罪论罚更有针对性。

  ……

  5年来,英雄烈士保护法律规范体系不断完善,为全社会尊崇烈士提供了更为坚实的法治保障。

  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的共同历史记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等合法权益理应受到法律保护。

  加大对英烈人格权益保护力度,依法惩治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土地、设施,以及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等违法行为,在涉英烈案件的审理中,人民法院以司法手段捍卫英雄事迹和尊严荣光,捍卫党和人民军队的光荣历史,捍卫英烈背后代表的民族情感、共同记忆,为维护英烈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提供司法服务保障。

  英雄烈士保护法赋予检察机关提起英烈保护领域民事公益诉讼的重要职能。2018至2022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侵害英烈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近百件,起诉60余件;此外,检察机关还依据英雄烈士保护法和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对英烈纪念设施保护不力的,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8千余件,推动修缮烈士纪念设施2.3万余处。

  以国之名佑英雄,以法之剑护英烈。在英雄烈士保护法实施5周年之际,在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上,我们要始终牢记英雄烈士功绩,捍卫英雄烈士荣光,传承英雄烈士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沿着先烈的足迹继续前进,创造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先烈的业绩!(人民网)

【编辑:苏亦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