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住微权力 遏制“微腐败”
本文摘要:陈大爷反映问题的微信群是泉州市纪委监委借助信息化手段,开展对小微权力监督的重要载体。作为泉州市小微权力信息化监督的“发源地”,安溪县纪委监委自2019年开始探索实践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微信群。

  如今的泉州正值雨季。伴着淅淅沥沥的小雨,泉港区涂岭镇的山间腾起片片云雾,丛林分外青绿。青山一旁,福厦高速公路穿梭而过,连贯福建南北。这条高速公路的修建,搭建起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血脉”,沿线群众的切身利益也与之紧密相关。

  涂岭镇路口村的陈大爷家有约1亩田地被分次征收,用于高速公路修建及拓宽工程。2019年3月、6月,陈大爷夫妻俩分别达到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金领取年龄标准,然而本应每月按时发放的养老金迟迟未到他们手中。

  2022年9月,陈大爷尝试将诉求反映到路口村小微权力监督微信群,值班干部看到后将诉求转交给镇纪委核实。不到1个月,这笔9500元的养老金就打到了陈大爷的账户上。

  陈大爷反映问题的微信群是泉州市纪委监委借助信息化手段,开展对小微权力监督的重要载体。“我们按照‘一村(社区)一群’‘一户一人’原则建立微信监督群,由村书记担任群主,村‘两委’、驻村干部、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一起入群。”涂岭镇纪委副书记、监察组副组长陈志华告诉记者,相较于电话、信件、上访等方式,微信群操作更简单、快捷、直观。接到群众反映情况后,及时进行梳理研判并按程序处理,方便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实时监督,对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及时推动处理。

  除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少群众还会利用小微权力监督微信群对基层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反映自己发现的问题。今年年初,一通反映安溪县龙门镇溪瑶村修路工程项目支出问题的电话打进了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我在监督信息平台看到村里公开的公路硬化工程项目支出发票,可明明公路尚未硬化,怎么会有支出情况?”群众的反映引起当地纪检监察机关关注。随即,该县纪委监委运用“室地”联动机制组织提级核查。经核实,溪瑶村“两委”干部在明知公路尚未硬化的情况下,同意建设方以虚增材料费、挖掘机工时费的方式预付公路硬化款项。最终,涉事村干部蔡某某因在村集体资金管理中不正确履职,违反工作纪律,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作为泉州市小微权力信息化监督的“发源地”,安溪县纪委监委自2019年开始探索实践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微信群。安溪县纪委常委陈宝福告诉记者,以往村级权力运行不规范,传统公开方式群众看不见、看不懂,村务公开不真实、不全面、流于形式。运用信息化手段,利用微信群的实时性和交互性,把村级村务、党务、财务等信息“晒”在群众的手掌心里,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群众的信任感更足。

  “推行小微权力监督信息化建设,是打通群众监督‘最后一公里’的重要举措。”泉州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截至目前,该市小微权力监督微信群已实现村社全覆盖,累计公开党务、村务、财务信息超10万条,群众阅读、评论等600多万次,其中对党务、村务、财务公开信息的阅读量达327万次。在安溪县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微信群模式基础上,泉州市纪委监委搭建村级小微权力监督信息平台,进行统一管理。目前,平台开发了村务公开、群众诉求、社情民意、纪检监察干部访民情四大功能,市纪委监委从党务、村务、财务三大类梳理出群众关切的“三资”管理、工程项目、宅基地审批、低保户评定等27项事项在微信群即时公开,村级事务从动议、讨论、决策、执行到结果全过程接受群众监督。

  “小微权力监督信息平台对我们村干部也是一种保护。”涉事村干部蔡某某对记者坦言,通过及时接受村民监督,真正起到防微杜渐作用,防止酿成大错。(中国纪检监察报记者 文子玉 张驰 自福建泉州报道)

【编辑:田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