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察机关今年一季度批捕诈骗犯罪10923人 办案发现犯罪三个特点
本文摘要:(记者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6日通报,2023年一季度,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诈骗犯罪10923人,在所有罪名中位列第2位;提起公诉18146人,在所有罪名中位列第5位。

  中新社北京5月6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6日通报,2023年一季度,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诈骗犯罪10923人,在所有罪名中位列第2位;提起公诉18146人,在所有罪名中位列第5位。

  最高检方面表示,诈骗犯罪主要呈现三个特点。首先是涉及面广,多与市场需求紧密相连。

  检察机关办案发现,除电信网络诈骗、金融诈骗、套路贷诈骗等传统常见多发的诈骗类型外,养老诈骗、医保诈骗、收藏品诈骗等新类型诈骗不断涌现、名目多样。

  诈骗犯罪呈现特点还有“组织化、规模化特征明显”,据介绍,检察机关起诉的诈骗案件中,半数以上为共同犯罪。

  官方披露的一起诈骗案显示,不法分子注册成立某文化交流有限公司等数个连锁公司,招募员工组成诈骗犯罪集团,将从集散批发市场廉价批发的工艺品、字画包装成具有数倍至数十倍升值空间的“藏品”,引诱老年人购买。至案发,该诈骗集团从160余名被害人处骗取2071万余元人民币。

  此外,诈骗犯罪呈现特点还在于“犯罪手段趋于智能化,隐蔽性强”。检察机关办案发现,以往单纯利用电话实施诈骗的场景,开始更多向互联网转移,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被用于实施诈骗的各个环节。

  有分析指出,网络环境下的诈骗行为传播范围广、速度快、受骗人员多,犯罪成本低、容易复制,既增加了办案成本,也加大了犯罪打击和预防难度。

  最高检方面对此表示,检察机关在依法打击诈骗犯罪的同时,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类案监督,推进社会综合治理。例如,鉴于诈骗犯罪呈现团伙化、专业化趋势,检察机关在从严惩治的基础上,对其中参与程度低、危害不大的从犯、胁从犯,有认罪悔罪、积极退赔退赃等情节的轻罪案件,依法从宽处理。

  据统计,2023年一季度,检察机关对涉嫌诈骗犯罪的,依法不批准逮捕9630人,不起诉4238人。(完)

【编辑:刘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