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规范抗生素类药品使用管理、实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为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提升新污染物治理能力,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健康,日前,市政府印发《北京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本市初步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实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建立健全本市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和管理机制,有效防范新污染物环境风险。
开展化学物质环境基本信息调查
《方案》明确,到2025年,基本掌握本市重点行业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生产使用状况、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排放状况,初步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落实国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一品一策”管控要求,实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建立健全本市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和管理机制,有效防范新污染物环境风险。
在健全管理机制方面,《方案》要求,生态环境部门牵头,与发展改革、科技、经济和信息化、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商务、卫生健康、海关、市场监管、药监等部门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开展联合调查和联合执法,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统筹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
开展调查监测方面包括四项重点任务。一是要按照国家要求和统一部署,开展本市化学物质环境基本信息调查。2023年底前,完成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二是要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依托现有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聚焦重点地区、典型工业园区、重点行业开展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试点。2025年底前,初步建立本市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三是要探索开展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以农业、畜禽养殖等行业使用的农药、抗生素等化学物质为重点,因地制宜试点开展环境风险筛查和评估。四是要梳理本市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排放源,梳理、识别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主要排放源,严格落实“一品一策”管控措施。
禁止、限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生产
严格源头预防方面,要从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实施淘汰或限用措施、控制污染物含量等方面加强源头预防。按照国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的有关要求,禁止、限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生产、加工使用和进出口。全面落实国家环境标识产品和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中重点管控新污染物限值和禁用要求,减少产品消费过程中造成的新污染物环境排放。
强化过程控制方面,《方案》要求,一要推进清洁生产和绿色制造。依法对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推进清洁生产改造。二要规范抗生素类药品使用管理。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开展抗菌药物及细菌耐药监测;严格落实零售药店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类抗菌药物。加强兽用抗菌药监督管理,推行凭兽医处方销售使用兽用抗菌药;实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三要强化农药使用管理。加强农药使用管理,严格管控具有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性的高毒高风险农药及助剂。持续开展农药使用减量增效行动,鼓励发展高效低风险农药,稳步推进高毒高风险农药淘汰和替代。
鼓励企业研发低毒低害和无毒无害原料
深化末端治理方面,《方案》提出要从加强新污染物多环境介质协同治理、强化含特定新污染物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等三方面进行治理。强化含特定新污染物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严格落实废药品、废农药以及抗生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母液、废反应基和废培养基等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要求。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聚焦石化、农药、医药等行业,鼓励企业研究、开发、使用低毒低害和无毒无害原料,从源头削减或避免污染物产生。
文/本报记者 张月朦(来源:北京青年报)
【编辑:叶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