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澳门5月18日电 5月18日,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全票表决通过修改第2/2009号法律《维护国家安全法》法案,该法案自公布翌日起生效。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发言人表示,这标志着修改《维护国家安全法》工作圆满顺利完成,对此表示祝贺和支持。
发言人指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是“一国两制”方针的最高原则,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只有“一国”之责,没有“两制”之分。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因应内外安全形势变化,修改完善《维护国家安全法》,有效履行了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和主体责任。修改后的《维护国家安全法》符合“一国两制”方针,符合宪法和澳门基本法的规定,符合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要求。该法案获得通过,有利于进一步完善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律制度机制,有利于进一步预防和惩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有利于进一步保障澳门居民权利自由和澳门特别行政区良好营商环境,对于切实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持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具有重大意义。
发言人表示,澳门特别行政区在修法过程中尊重澳门法治传统,充分借鉴世界各地的立法经验,从总体要求、法律定位、实体法、程序法以及组织法规范等多个方面作出完善,法理依据充分、程序科学民主、内容符合国际通行做法。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踊跃建言,超九成意见支持修法,具备坚实民意基础。
发言人强调,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将继续坚定支持特别行政区政府全面准确实施修改后的《维护国家安全法》,依法有效防范、制止、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支持特别行政区政府进一步完善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加强维护国家安全总体形势和法律制度等方面的宣传教育,不断提升澳门居民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推动具有澳门特色“一国两制”成功实践行稳致远。(完)
【编辑:孙静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