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拍黄瓜”举报需兼顾情与法
本文摘要:张淳艺 近日,湖南省株洲市餐饮行业协会公布的一份文件显示,该市多家餐企向该协会反映,有人利用餐企销售“拍黄瓜”等凉拌菜无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证这一由头,通过频繁举报向餐企索要高额赔偿,自2020年至今举报49次。被举报餐企认为相关举报系“恶意举报”

  张淳艺

  近日,湖南省株洲市餐饮行业协会公布的一份文件显示,该市多家餐企向该协会反映,有人利用餐企销售“拍黄瓜”等凉拌菜无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证这一由头,通过频繁举报向餐企索要高额赔偿,自2020年至今举报49次。被举报餐企认为相关举报系“恶意举报”,纷纷联名反映。(5月18日《工人日报》)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的风险程度对食品经营实施分类许可,其中食品经营项目分为预包装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等。餐饮企业要经营凉菜制品,必须办理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证,否则属于超范围经营。

  但在餐饮市场上,一些餐饮小店没有办理冷食类许可,除一些经营者不了解法律规定外,冷食类许可条件太高也是主要原因之一。按照规定,餐饮企业若要办理冷食类许可,需要不低于5平方米的独立空间,具备二次更衣的消毒设施、空气消毒设备和独立的空调,一套下来成本就要几万块,这是很多小本经营的餐饮店难以承受的。一些餐饮店抱着侥幸心理,在没有取得许可的情况下经营凉菜制品。

  近年来,一些职业打假者盯上了餐馆制售“拍黄瓜”等凉菜的违规漏洞,餐馆遭举报被处罚的案例屡见不鲜。从法律上讲,未取得经营资质制售“拍黄瓜”等凉菜被举报处罚,经营者并不冤枉。不过,法理之外亦有情理。换个角度来看,相关许可门槛太高,一些餐馆难以承担高昂的成本,基于趋利避害的考量而选择无证制售“拍黄瓜”。对这种现实的“苦衷”应认真分析,理性考量。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地方监管部门已就此问题引入容错机制。2021年7月,有职业打假人举报山东安丘市16家商户未取得经营冷食类食品许可,超范围违法经营冷食类食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经调查认为,涉案16家商户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且未造成危害后果,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此次对于餐企集体反映被“恶意举报”,湖南株洲市优化营商环境中心召开协调会,达成了市场监督部门要借鉴探索“首违免罚”的监管服务具体措施、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等四点共识。

  首违不罚、轻微免罚体现了有关部门的柔性执法,让遭遇职业打假的餐馆松了一口气。从长远来看,改革食品经营许可,为食品经营者减负松绑,成为大势所趋。

  2021年8月,甘肃省市场监管局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食品经营许可改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仅加工制作植物性冷食类食品、预包装食品简单加工、水果拼盘制作、在专用操作区域制作酱卤肉为半成品原料的热食类食品,或者售卖冷食酱卤肉,食品经营许可证无须载明‘冷食类食品制售’”。这一做法降低食品经营领域准入门槛,有助于解决无证制售“拍黄瓜”的尴尬,值得各地借鉴。

  当然,降低门槛不等于放宽监管。在取消前置许可的同时,有关部门应加强对餐饮企业的日常监管,监督商家严格规范操作,切实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来源:北京青年报)

【编辑:叶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