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新闻网平潭5月25日电 (吴俊 白志斌)秉持“两岸一家亲”的理念,近日,平潭边检站组织开展“‘典亮’台胞台商美好生活”普法活动。
平潭边检站民警到平潭台商协会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 黄炜 摄“《民法典》第1234、1235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国家机关有权请求侵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承担修复责任。侵权人在期限内未修复的,国家机关可以委托他人进行修复,所需费用如损害调查、鉴定评估、清除污染等由侵权人负担。对于船舶生产作业产生的垃圾处理要及时,不得将境外固体废物输入境内。”平潭边检站执勤二队民警徐春浩针对出入境船舶容易触碰的法规进行举例,并结合当前口岸出入境政策提供法律咨询,耐心解答了出入境法律法规的问题。
该站民警前往平潭台商协会,为在岚多名台胞台企普及民法典知识,从国家制定的保护两岸人民合法权益的法律规定出发,讲述了民法典的编纂背景、重要意义、新增条款,同时从诉讼时效、电子合同、格式条款、“套路贷”等方面,结合时事热点及典型案例,做了深入浅出的讲解,获得了到场台商的一致好评,结束后到场台商纷纷表示受益匪浅。
平潭边检站民警到平潭台商协会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 黄炜 摄“大陆的法律越来越详尽、司法体系也愈发健全。在大陆投资、工作、求学有了更加完善的司法保障,大家在大陆生活得更安心。”在台胞林巧英看来,民法典涉及物权、合同、债权等方方面面,特别是合同部分和台商的经营活动息息相关,学习、运用好民法典,能更好地解决台企面临的涉法涉诉问题,保障好自己在大陆的合法权益。
民族复兴、人民幸福,是两岸同胞的共同追求。平潭边检站将以“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为着力点,持续为在岚台胞台企提供贴心、务实、优质的边检服务,助力台商台企健康成长,为打造安全高效的口岸营商环境提供有力保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