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评】国际法不是美国滥施“航行霸权”的遮羞布
本文摘要:6月3日,中国军舰拦截过航台湾海峡的美国军舰后,美国媒体和政客轮番大肆炒作,意欲掀起新一轮对华舆论攻势。美国民主党参议员卡·本丁近日煞有介事地宣称,中国对美国军舰的做法“有违国际法”,坚决反对中国的“欺凌”。这样的台词出自美国之口不免滑稽。

  6月3日,中国军舰拦截过航台湾海峡的美国军舰后,美国媒体和政客轮番大肆炒作,意欲掀起新一轮对华舆论攻势。美国民主党参议员卡·本丁近日煞有介事地宣称,中国对美国军舰的做法“有违国际法”,坚决反对中国的“欺凌”。这样的台词出自美国之口不免滑稽。美国军舰从来都是闯到别人家门口耀武扬威,又何曾被人“欺凌”?近年来,美国海军以所谓“航行自由权”为名,几次三番侵入中国南海海域,甚至酿出核潜艇撞击事故。美国政客对自家的斑斑劣迹闭口不谈,却对中国倒打一耙,还搬出国际法作挡箭牌。这种说辞表面上是尊重国际法,实际不过是以“航行自由”为名行“航行霸权”之实,可谓掩耳盗铃、贻笑大方。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明确规定,各国船只仅在公海才享有“航行自由权”,在沿海国的领海范围内只享有“无害通过”的权利。所谓“无害通过”是指,船只在航行通过时不损害沿海国的和平、良好秩序或安全。而且其中第21条明确指出,沿海国有权制定关于无害通过的法律和规章,并要求外国船只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就对驶入中国领海范围的外国船舶提出明确要求,规定外国军用船舶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批准。

  可见,无论是国际法还是中国的国内法,都否认美国军舰在中国领海内拥有“自由航行权”。可是,美国却对此视而不见,频频擅自闯入中国领海,蓄意挑战法律红线。今年3月23日和24日,美国“米利厄斯”号导弹驱逐舰连续两天未经中方允许进入西沙群岛领海,并遭到南部战区的警告驱离;2022年11月,美军“钱斯洛斯维尔”号巡洋舰强闯南沙领海被驱逐;2022年1月和7月,美军“本福德”号导弹驱逐舰两次非法闯入西沙领海被驱逐;2020年3月,美军“麦克坎贝尔”号导弹驱逐舰擅自闯入西沙领海被驱逐……另外,2021年10月,美军“康涅狄格”号核潜艇在南海海域非法潜航时发生撞击事故,但美方至今未对此事故作出交代。

  美国拥有世界上最强大的军队,其11支航母编队更是无出其右。美国倚仗其海军力量在全世界滥用“自由航行权”已是公开的秘密。可一旦他国起身捍卫自己的海洋主权,美国便反咬对方“有违国际法”。这种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政治操作尽显“美式双标”。更为讽刺的是,美国本身并非《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缔约国。美国虽然没有签署公约,但却处处拿公约说事,动辄以“航行自由权”为借口,挑战他国海洋主权。这将其霸权主义本色演绎得淋漓尽致。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于1982年在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上通过。这是一项空前完备的、具有法律拘束力的国际条约。联合国共召开过三次海洋法会议,前后历时24年。在此期间,美国一直深度参与其中,并在一定程度上主导了条约的谈判和签订过程。但是在条约草案最终付诸表决时,美国却找借口投了反对票,没有成为公约的缔约国。据后来美国解密的官方文件披露,其当时之所以拒绝签约,主要是因为公约的大部分规定都符合美国自身利益,即使其不是缔约国,也能得到公约的实质性保护。

  美国在主导公约的谈判起草过程中,曾力主建立一个反对单边主义的、带有强制性争端解决机制的国际海洋秩序。如今,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都自觉加入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但美国却游离在外,既享受了公约的权益又避免受其约束。只占便宜,不尽义务,美国的实用主义逻辑实在令人“叹为观止”。

  美国凭借其强大的军事实力将国际法玩弄于股掌之上,打着“自由航行权”的幌子在全世界横行霸道。但中国的南海和台湾海峡不是美国的内水,美国军舰在这里没有滥施“航行霸权”的自由。事实上,中国从来没有限制外国船只的通行权。在南海和台湾海峡每天都有几百艘各国商船通过。但如果美国军舰既不尊重国际公约也不遵守中国法律,频繁到中国的家门口来大秀肌肉,那么,中国海军将继续依法教美国军舰如何“守规矩”。

  (中国网评论员 乐水 编审:唐华 张艳玲 蔡晓娟)

【编辑:梁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