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加快“未批已填”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
本文摘要:中新社北京6月14日电 (记者 阮煜琳)中国自然资源部14日在北京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简称“89号文”)指出,加快“未批已填”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优化项目用海用岛审批程序。 自然资源部海域海岛管理司司

  中新社北京6月14日电 (记者 阮煜琳)中国自然资源部14日在北京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简称“89号文”)指出,加快“未批已填”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优化项目用海用岛审批程序。

  自然资源部海域海岛管理司司长高忠文在当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89号文”重点围绕加快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提高海域使用论证效率、优化审批程序等方面明确了相关政策措施。

  在加快处理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方面,高忠文说,为压缩建设周期、推进项目尽快落地,“89号文”规定“未批已填”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区域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到位、相关处理方案已经自然资源部备案的前提下,地方可根据需要先行开展沉降处理、地面平整等前期工作。

  通知明确,符合要求的“未批已填”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可先行开展前期工作。高忠文说,“89号文”对开展整体海域使用论证的情形进行了扩展,针对集中连片开发的开放式旅游娱乐、已有围海养殖等区域,地方可以组织开展区域整体的海域使用论证,单位和个人申请用海时不需要单独编制海域使用论证,极大地减轻了用海人申请的负担,提高效率。

  高忠文表示,总体来说,上述政策措施着眼于盘活存量资源、提高审批效率、减轻申请人负担,有利于在更大力度、更深层次上做好用海要素保障,切实推动地方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完)

【编辑:刘阳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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