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万尾鱼苗游进京杭大运河 “恢复性司法”保护水生态
本文摘要:齐齐哈尔新闻网杭州6月20日电(郭其钰)6月20日,20万尾鱼苗重新游入京杭大运河中。这是检察机关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秉持“打击犯罪 生态修复”双管齐下的办案理念,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司法监督,守护“人民的运河”。 2023年初,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

  齐齐哈尔新闻网杭州6月20日电(郭其钰)6月20日,20万尾鱼苗重新游入京杭大运河中。这是检察机关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秉持“打击犯罪 生态修复”双管齐下的办案理念,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司法监督,守护“人民的运河”。

  2023年初,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时发现,张某父子使用连接电瓶和升压器的电杆在京杭大运河非法电鱼,共计非法捕捞41.75公斤。因此案涉及生态保护,拱墅区人民检察院刑检部门将案件线索移送公益诉讼检察部门。

20万尾鱼苗放归京杭大运河。 拱墅检察 供图

  经调查,张某父子采用电鱼方式非法捕捞,可使鱼卵、小鱼等当场死亡,而成年鱼类或体型较大的鱼类,即使被电晕后侥幸存活,也大多丧失繁殖能力。同时,电鱼还会将水中的虾、螃蟹、水生昆虫、水生植物等一并电死,使水域成为“死水”。

  调查终结后,拱墅区人民检察院认为张某父子非法电鱼的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遂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经审理,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支持检察机关所有诉讼请求,责令张某父子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同时以增殖放流方式对造成的生态损害进行修复。

  6月20日,拱墅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多部门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将20万尾经过防疫检测、存活率高的白鲢、花鲢等鱼苗放入大运河中,修复运河流域鱼类种群数量,实现“以水养鱼、以鱼净水”。放流鱼苗费用来自涉案当事人缴纳的生态损害赔偿金。(完)

【编辑:钱姣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