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香港居民享有的自由等权利依照国际标准
本文摘要:中新社香港7月1日电 (记者 曾嘉 曾平)对于香港国安法实施后,少数西方国家发出批评质疑,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近日接受中新社记者专访时表示,香港居民享有的自由等权利依照国际标准。 被问到如何提高香港的国际话语权,李家超表示,特区政府官员会走出去
中新社香港7月1日电 (记者 曾嘉 曾平)对于香港国安法实施后,少数西方国家发出批评质疑,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近日接受中新社记者专访时表示,香港居民享有的自由等权利依照国际标准。
被问到如何提高香港的国际话语权,李家超表示,特区政府官员会走出去,同时会团结民间力量,共同向国际社会传递内容正确的信息。
“他们不知道的你要告诉他,他们有误解的你要告诉他。”李家超说,《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两个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香港居民享有的自由等权利依照国际标准,并且香港国安法和香港基本法对此也有清晰规定。
李家超提到,香港终审法院有10多位来自其他普通法地区非常有名、非常受尊重的海外法官,这是香港独有,所有上诉至终审法院的案件均须经由他们处理。而香港之所以有这样的制度是因为社会足够公开和透明。
李家超表示,香港是世界最自由的经济体,是营商环境最友善的经济体,也在人民币国际化方面发挥作用,是最大的人民币离岸中心,还是世界前列的货运中心等,这些“真实的好故事”要多讲。
他还表示,计划邀请外国人士亲身来港体验和经历,让他们变成香港的发言人和最好的形象大使。(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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