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农户承包地有了“身份证”
本文摘要:齐齐哈尔新闻网太原7月4日电 (任丽娜)记者4日从山西省自然资源厅获悉,山西多措并举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截至2023年6月底,山西各市已发出土地承包经营权首本不动产权证书,各县(市、区)将于2023年年底前发出土地承包经营权首本不动产权证
齐齐哈尔新闻网太原7月4日电 (任丽娜)记者4日从山西省自然资源厅获悉,山西多措并举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截至2023年6月底,山西各市已发出土地承包经营权首本不动产权证书,各县(市、区)将于2023年年底前发出土地承包经营权首本不动产权证书。
2023年以来,山西省自然资源厅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开展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确权登记给农村承包地上了“户口”,颁证则给承包地发了“身份证”,既稳了承包关系,也活了生产经营,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注入强劲动力。
运城市绛县横水镇居太村的村民魏光华拿到了编号00001的山西省首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权证书。魏光华说,“俺家承包地拿到‘大红本’,以后不论是出租、转让、抵押贷款,还是入股,俺心里更踏实了。”
据了解,在以往分散登记时期,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别由农业农村、林草和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登记,由于不同部门间工作要求不一、登记标准不一、信息共享不及时,容易造成权属交叉重叠等各种遗留问题,既不方便老百姓办理业务,也不利于维护老百姓合法权益。
为此,国家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有效保护权利人合法的不动产财产权,将各类不动产登记职能集中整合到自然资源部门。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明确要求各市、县自然资源部门依法依规履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职责,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农民的登记申请,切实保障农民登记需求与合法权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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