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新闻网7月4日电 最近,关于“幽灵儿童”的案件在韩国引发震动。“幽灵儿童”,是指一些有出生记录,但没有进行出生登记的孩子。
最初,韩国警方在接到水原市政府相关报告后展开调查,在一间公寓的冰箱中发现了两名婴儿遗体。但是,随着调查不断深入,越来越多涉及“幽灵儿童”的事件浮出水面……
“水原冰箱案”始末
当地时间2023年6月23日,一名30多岁的女性被捕,她被指控谋杀了分别于2018年和2019年出生的两名婴儿,并将他们的尸体存放在位于水原市公寓中的冰箱内。
韩联社援引警方消息称,这名女子在2018年11月3日下午2时生下女儿,并在第二天将其带回家后勒死。2019年11月19日,她又诞下一名男婴,并在从医院回家的路上,用同样的方式杀死了婴儿。
警方称,这两名婴儿的尸体分别在冰箱里存放了四年零七个月和三年零七个月。嫌疑人称,把尸体存放在冰箱里“并没有特殊原因”。
《韩国先驱报》称,目前这名女子已承认罪行。被捕后,她告诉警方,自己由于经济困难勒死了孩子,并向丈夫谎称已打掉孩子。其丈夫向警方表示,自己相信了妻子所说的话。
6月30日,韩国京畿道警察厅以谋杀和藏匿尸体的罪名将嫌疑人移交给检方。
报道称,警方决定以谋杀罪,而非杀婴罪起诉,是因为这些谋杀是在孩子出生一段时间后发生的,且连续两年发生两次。杀婴罪则适用于母亲在婴儿出生时,或出生后立即杀死婴儿的事件。谋杀罪会受到更严厉的惩罚。
韩国《刑法》规定,杀婴罪最高可判处10年监禁,而被判谋杀罪的人可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至少5年监禁。
警方还以谋杀案从犯的罪名逮捕了该女子的丈夫,将其身份从证人变为嫌疑人,但因缺乏明确证据,未将其移交检方。
“幽灵儿童”再现
“水原冰箱案”发生后,引发韩国社会震动。这名母亲杀死自己孩子的罪行,迟迟未被警方发现,也因为这两个孩子是出生后没有进行出生登记的“幽灵儿童”。
“水原冰箱案”也让韩国社会开始关注更多的“幽灵儿童”。韩媒还披露了警方近期侦办的多起涉及“幽灵儿童”的案件。
其中一起案件令人震惊。
图片来源:《韩国先驱报》报道截图2019年4月,在首尔以南139公里的大田,一名母亲在生下孩子后疏于照料,三天没有喂养孩子,导致孩子被饿死。
日前,此人已被紧急逮捕。据警方介绍,该女子4年前在不知道自己怀孕的情况下离开了前男友,后在大田一家医院独自生下孩子,但并未向当地政府报告孩子的信息,目前婴儿尸体尚未找到。嫌疑人曾称把孩子埋葬在当时住所的附近,但随后多次改变说法,告诉警方不同的地点。
另外一起案件也令人唏嘘。
2023年7月2日,韩国庆尚南道警方称,已向一名20多岁的男子和一名30多岁的女子发出逮捕令,原因是他们勒死了自己的孩子,并将尸体丢弃在庆尚南道巨济附近的一条河里。
警方表示,这名孩子于2022年9月5日出生。这对夫妇最初声称,9月9日发现孩子死在家中,他们因为经济拮据负担不起火葬费,自己埋葬了孩子。
韩媒称,在这对夫妇的罪行被披露前,当地政府发现该夫妇没有为婴儿进行出生登记,并向警方上报孩童失踪一事。随后,在警方的进一步调查中,男子承认自己勒死了婴儿,并试图把尸体埋在荒野中。
目前,警方在海岸警卫队的协助下找到了婴儿尸体。
令人发指的“国家耻辱”
这还只是涉及“幽灵儿童”案件的冰山一角。
据韩联社报道,“水原冰箱案”等未登记出生婴儿被杀害、遗弃的案件接连发生后,韩国政府宣布自6月28日起排查在医院有出生记录但未登记出生的“幽灵儿童”。
《韩国先驱报》援引韩国监察院数据称,在2015年至2022年出生的婴儿中,共有2236人出生后没有登记。
资料图:韩国街头,人群在过马路。截至7月4日,韩国警察厅国家侦查本部已受理209起“幽灵婴儿”案件,并表示正在调查其中193起。
目前,警方已确认20名未登记出生儿童的住址,仍有178人下落不明,11人死亡。在11名死者中,警方怀疑有4人的死与犯罪有关,其余则以无罪结案。在警方已查明下落的20名儿童中,有9人还活着并得到妥善照顾,因此与之相关的案件被判定不涉及犯罪并结案。
《韩国先驱报》认为,这些案件的发生,与韩国现行制度不无关系。
根据目前的制度,父母需要在孩子出生一个月内对其出生情况进行登记,但若违反规定,罚款仅为5万韩元(约合人民币277元),医院没有义务向政府报告出生情况。
《韩国先驱报》指出,长期以来,韩国政府和政党未能就保护婴儿免受虐待和遗弃成功采取行动。在过去四年中,国民议会提出了多达15项与保护新生儿有关的修订法案,但没有取得任何立法进展。
韩国执政党国民力量党表示,这些令人震惊的案件是“国家的耻辱”。反对党韩国民主党表示,将“尽最大努力预防这种令人发指的罪行发生”。
为了弥补出生登记系统漏洞,韩国国会6月30日召开全会,通过了引入婴儿出生医院通报制度的《关于家族关系登记的法律》修正案。
根据新法,医疗机构负责人须在婴儿出生14天内向健保审评院通报。如果父母未在新生儿出生一个月内为其办理登记,各级政府官员须通知母亲等申报义务人在7天内登记,逾期仍未登记时,将经法院许可由登记机构行使职权办理登记。但该法案没有写入对未通报出生医疗机构的处罚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