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四部门联手为全国统一大市场清扫“政策障碍”
本文摘要:中新社北京7月5日电 (记者 刘亮)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和促进公平竞争,中国四部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近日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全面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 记者5日从中国市场监管部门获悉,此次清理范围涵

  中新社北京7月5日电 (记者 刘亮)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和促进公平竞争,中国四部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近日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全面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

  记者5日从中国市场监管部门获悉,此次清理范围涵盖国务院各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2022年12月31日前制定、现行有效的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重点清理妨碍市场准入和退出、妨碍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影响生产经营成本、影响生产经营行为等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

  从多项具体措施看,清理力度大,针对性强。如在市场准入和退出上,多项妨碍做法将被清理,包括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如违法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零部件、原产地、供应商等。在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上,对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实行歧视性价格和歧视性补贴政策,如歧视外地企业和外资企业、实行地方保护的各类优惠政策等妨碍措施和规定也将被重点清理。

  清理工作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和分级清理的原则,政策措施的主要内容与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要求相抵触的,要按相关程序予以废止;部分内容与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要求相抵触的,要按相关程序予以修订,确保“应清尽清”。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透露,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切实抓好专项清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坚决破除影响各类经营主体公平竞争、妨碍商品要素资源畅通流动障碍和隐性壁垒。从工作时间线上看,今年6月中下旬至8月是梳理排查阶段;9月至10月是修订废除阶段,该阶段内,对于立即终止会带来重大影响或者短期内无法完成废除修订的政策措施,会相应设置合理过渡期,在清理结果中予以说明,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完)

【编辑:刘阳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