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新闻网昆明7月12日电 (记者 韩帅南)记者从12日召开的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成效”2023年系列新闻发布会——保山、楚雄、红河、文山专场发布会上获悉,2022年以来,云南省保山市、楚雄彝族自治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等4州市依法依规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工作。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李明彦在发布会上介绍,2022年,保山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该市3大水系22个国控、省控断面无劣Ⅴ类水体,优良水体比例达到95.4%;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覆盖率、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均达100%。
李明彦说,该市坚持执法必严,对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2022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企业446家,非双随机监督检查1135家次,共查处环境违法行为83起,处罚金额1051万元。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施燕梅表示,目前,该州10县市空气环境质量优良率保持在99.8%以上;41个国省控断面水质优良率从84%提升至92.7%,提高8.7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全面消除;25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保持100%。
施燕梅称,该州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依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023年“绿剑云南”交叉执法检查发现初步反馈的425个问题,目前已完成问题整改151个,完成率35.5%;交办的32件违法案件线索已立案调查11个。2023年“绿剑云南”交叉执法检查发现的417个问题已移交相关县市整改,32家涉嫌违法企业正在依法调查处理。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陈志远介绍,该州2022年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9.7%;全州主要出国(境)河流干流水质均稳定到Ⅲ类水体以上;泸江河—石桥国控断面自有历史水质监测数据以来首次提升到Ⅲ类水体;三角海、长桥海、倘甸双河入泸江口3个断面实现脱劣。
陈志远表示,该州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2023年1月至5月,全州查处环境违法行政处罚案件56件,罚款金额共计631.17万元;共运用四个配套办法查处环境违法案件5件,其中查封扣押1件、限产停产2件、环境污染犯罪2件。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陈文表示,2022年,文山州8县(市)城市平均空气优良天数比率为99.7%;27个国控省控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2.59%;未达标的2个省控断面综合水质为Ⅳ类,全面实现了消除Ⅴ类水体目标;按时完成104座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纳入长江经济带环境排查整治的72座尾矿库已完成闭库19座、风险管控48座,正在整改5座。
陈文称,2022年以来该州共立案调查各类环境违法行为116件,罚款1056万元。2020年12月,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执法检查组对文山州开展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发现1071家企业存在环境问题3145个,已全部完成整改;2023年5月云南省“绿剑云南”行动交叉执法检查企业331个,发现问题397个,目前已完成整改284个,整改率72%。(完)
【编辑:孙静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