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淳艺
万物皆可直播的主角仍在增加,这一次进入直播间的是银行信用卡、贷款等金融产品。只要点击屏幕下方的小风车,填完几行信息,就能申请信用卡,根据短信提示确认是否进入面签环节。以一家国有银行为例,该行信用卡中心的短视频账号拥有97.9万粉丝,5月16日至7月14日,该账号开启直播超过40场。(7月18日《中国青年报》)
早在2020年,就有银行把金融服务信息搬进了直播间,直播科普金融知识、介绍银行各项业务。如今,随着直播带货的兴起,一些银行纷纷在网络直播间推介各类金融产品。“新人专享限时年化利率4.8%”“点击下方卡片,最高涨额至300万元”等宣传口号,很是惹人眼球。
银行直播“贷”货,符合互联网经济的发展趋势,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为银行吸引流量、增强与客户互动。不过,和其他产品不同,金融产品买卖双方是债权债务关系,一旦涉及信用贷款或是理财产品,会给银行和消费者双方带来潜在的风险。
眼下,直播卖金融产品存在两方面主要风险:一是部分直播主体无相关资质,擅自开展金融产品直播营销,涉嫌非法或超范围开展金融营销宣传活动。部分主播非金融专业人士,自我包装为“理财专家”“保险专家”,可能会对金融产品进行不当解读。二是有些直播营销为博眼球,对借贷产品、保险产品、理财产品的利率或收益等进行夸大,制造不少噱头,涉嫌虚假或夸大宣传。这也容易对消费者产生误导。
对此,2020年原银保监会就曾发布《关于防范金融直播营销有关风险的提示》,指出“金融实况转播营销主体混乱,或者存在欺诈风险隐患”“在实时营销活动中存在误导销售的风险”。近日,陕西银保监局再次发布公告表示,有些金融产品相关的直播营销行为存在风险隐患,提醒消费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选择正规金融机构和渠道购买金融产品。
直播卖金融产品,事关银行和消费者双方利益。对于银行来说,如果贷款放出去了收不回,会形成坏账,甚至导致系统性的金融风险。对于消费者来说,在未充分知悉风险的情况下,盲目购买金融产品,可能导致自身权益受到损害。有关部门在提醒提示的同时,更要采取一系列措施,保障直播“贷”货健康发展。
首先,厘清“贷”货边界。目前除《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外,尚无正式发文对金融产品的销售宣传做明确约定,直播间推介金融产品尚处于监管空白。有关方面应在调研论证的基础上,针对直播卖金融产品的资质和范围等出台相应规定,厘清业务合规的边界。
其次,规范营销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有关部门应加强执法检查,依法叫停夸大宣传、虚假宣传,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此外,提高风险意识。一方面,银行要增强合规经营意识,对风险防范保持审慎态度,避免把不符合贷款资质的客户纳入信贷服务范围。另一方面,消费者也要保持清醒和理智,充分了解金融产品或服务内容,选择合适的金融产品,防止盲目消费冲动投资。
(来源:北京青年报)
【编辑:叶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