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石川
为适应“一日游”市场发展需要,更好提升“一日游”服务质量,近日,北京“一日游”服务质量要求首次进行修订。新标准详细规定了旅行社经营“一日游”业务的基本要求,并将通过网络形式营销的旅行社纳入适用范围。
北京是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也是热门旅游城市。“一日游”是很多旅行社推出的一种旅游产品,因为形式灵活、出行便捷,也成为很多游客到北京旅行时经常选择的一种出游方式。为规范“一日游”市场,北京于2010年发布了“一日游”服务质量要求地方标准,对于引导北京旅游市场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不过,10余年来,随着“一日游”业务市场形势、行业形态、经营模式等发生巨大变化,以及游客对旅游服务品质要求的不断提升,亟须与时俱进修订完善相关标准。
考虑到当下很多旅行社通过网络引流揽客,此次新标准特别将通过网络形式营销的旅行社纳入适用范围,这就实现了线上线下同一标准、一体规范。同时,针对游客诟病的很多“一日游”乱象,新标准坚持问题导向予以积极回应。比如,针对游客颇为反感且频频引发纠纷的旅游购物问题,新标准明确导游应根据约定的时间、地点、次数,有序安排和疏导游客购物,不强迫或诱导游客购物,不擅自增加购物次数等。此外,新标准还要求旅行社设立投诉受理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制定完善的投诉受理制度,对游客举报投诉问题予以及时受理解决。这些精细而全面的制度安排让“一日游”市场更加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有助于更好保障游客合法权益。
旅游承载着游客对远方的美好期待。治理“一日游”乱象不可能一蹴而就,这就需要监管部门以新标准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加大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推动旅游市场高质量发展,从而让游客在探寻远方时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来源:法治日报)
【编辑:叶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