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制度 全面清理显性和隐性壁垒
本文摘要:齐齐哈尔新闻网北京7月24日电(记者 杜燕)北京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制度,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权威性,全面清理市场准入显性和隐性壁垒。同时,全面推行社会信用制度,滚动更新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依法依规采取限制市场或行业进入等措

  齐齐哈尔新闻网北京7月24日电(记者 杜燕)北京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制度,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权威性,全面清理市场准入显性和隐性壁垒。同时,全面推行社会信用制度,滚动更新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依法依规采取限制市场或行业进入等措施,确保过惩相当。

  24日,《北京市贯彻落实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意见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正式对外发布,围绕市场基础制度、要素市场化配置、市场高标准统一、市场监管公平、京津冀高水平协作、“两区”制度型开放等六部分安排了具体任务举措。

  《实施方案》提出,北京严格落实统一的市场基础制度规则,让政策红利充分惠及市场主体。

  根据《实施方案》提出,北京严格落实产权保护制度,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支持利用优先审查、快速预审等多种途径,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现代种业等新领域新业态高质量专利获得快速审查。深入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探索市场主导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保险模式。

  北京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制度。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统筹做好增量审查与存量清理,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权威性。承接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国家试点,建立指标体系和评估机制,制定北京市工作方案,全面清理市场准入显性和隐性壁垒。

  北京严格维护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出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程序规定,规范审查程序。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建立公平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保障机制,优化完善产业政策实施方式,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

  北京全面推行社会信用制度。推动出台北京市社会信用条例,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和金融信用信息共享整合,积极争取打通市场主体登记、税务等底层数据,在依法合规保障市场主体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前提下,构建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滚动更新北京市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依法依规采取限制市场或行业进入等措施,确保过惩相当。

  《实施方案》将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独立成章,把“合作”“联动”“协同”作为关键词,打破区域行政壁垒和制度机制障碍,全力推进京津冀市场高水平协作,加快形成区域市场一体化发展格局。

  根据《实施方案》,北京要大力推进京津冀政务服务合作,持续推动京津冀政务服务事项“同事同标”,探索推动更多京津冀特色“通办”事项。持续深化京津冀信用监管联动,统一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等级标准,推动信用评价结果跨地区互认。持续推进京津冀跨境贸易协同发展,进一步深化京津冀通关便利化改革,强化京津冀三地口岸合作机制,并完善“通道 枢纽 网络”物流体系,加强与天津港、唐山港、黄骅港等港口群对接,优化区域集装箱、大宗散货物流运输布局,构建畅通、高效海陆一体运输体系。(完)

【编辑:张子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