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31条”:让浙江民营企业家的脚步更加坚定
本文摘要:齐齐哈尔新闻网杭州7月25日电 (王潇婧)“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

  齐齐哈尔新闻网杭州7月25日电 (王潇婧)“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民营经济定位作出重要表述。

  浙江是全国“挑大梁”的经济大省,也是民营经济大省,民营企业家是其最宝贵的财富。“深受鼓舞”“信心倍增”“干劲十足”……进入中国经济“下半场”,《意见》的出台,让浙江民营企业家的脚步更加坚定。

  “《意见》指出,民营企业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这使我们倍感振奋,亦深知重任在肩。”在杭州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看来,今后要坚守主业、做强实业,加快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走好产业报国之路。

  全国人大代表、传化集团董事长徐冠巨表示,《意见》带来了极大的振奋、感染和鼓舞,激发了民营企业更加坚定的斗志,未来将聚焦现代企业治理与运营,抓好科技与创新,抓好变革与数字化,推动民营经济再上新台阶。

  纵观历史,浙江民营经济从无到有、从弱到强,成为省域经济重要组成部分。该历程证明,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当下,民营经济发展如何“更上一层楼”?《意见》全文几乎一句一举措,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

  “《意见》在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强化法治保障、着力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均提出了非常‘接地气’的措施。”全国政协常委、浙商总会会长、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坦言,“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引导全社会客观正确全面认识民营经济和民营经济人士”等内容,直击痛点难点,激发强劲动能,全方位营造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政策环境和社会氛围。

  “《意见》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的高度重视、深情关怀和殷切厚望,对于促进新时代民营经济‘两个健康’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浙江省工商联主席、浙江省商会会长、富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建沂表示,将争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推动企业发展行稳致远。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民间商会副会长,吉利控股集团董事长李书福直言,《意见》给当下民营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浙江民营企业家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八八战略”,深入实施“地瓜经济”,发扬“四千精神”,持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坚定不移地推进企业转型升级,为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于民营企业家而言,他们虽然遍布各行各业,但是有着相同的诉求,即“不要照顾要公平”,要增强制度与政策的公平、稳定、可预期,实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此外,除了政策、资金支持,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同样重要。

  浙江省工商联(浙江省商会)国际合作商会会长、华立集团董事会主席汪力成期望,通过机会平等、权利平等、规则平等,使民营经济依法参与公平竞争,持续增强市场活力。

  同时,采取相应措施,纠正社会上特别是部分自媒体对民营经济、民营企业家的恶意抹黑、煽动社会负面情绪等现象,让有责任感、有情怀的民营企业家减轻顾虑,撸起袖子加油干。(完)

【编辑:姜雨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