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满渐渐审美疲劳,心生厌倦,就在外有了一个情妇Sheila,程大嫂一直被蒙在鼓里,直到有一天常满喝醉,Sheila送他回家而东窗事发。程大嫂愤然离家出走。
程大嫂毫无工作经验,只好先去卡拉OK工作,做一个陪唱女。她发誓改变自己,一改自己贤妻良母的本色,开始踏上了风骚魅惑的性感路线。
她换了发型,化了妆,走路姿势都变得婀娜多姿,说话也不再粗声大气,而是软语温存,吐气如兰。
在一次常满去这个KTV应酬的时候,已经变身成功的程大嫂打扮得花枝招展,笑语盈盈、骚情无限地被派过来陪常满喝酒唱歌。
包间里灯光阑珊,引得常满春情满怀,虽说看着这女子分外眼熟,但是常满却无心多想,宁愿沉浸在这灯红酒绿、心旌神摇中,男人精虫上脑之时,基本上理性为零,就和女人爱情上脑的感觉差不多,程大嫂此时此刻的心情,不知道谁能体会?
激动欣喜?自己大变身之后果然成功吸引男人;难过伤心?毕竟常满是把自己当成另外一个女人,他的意乱情迷,足见他不是一个好东西。
很多人看到这里。都在感慨“易得无价宝,难觅有情郎”啊!
但是我却觉得,这样的理解固然正确,但是却太过浅显,我们应该还能够发现一个道理。
那就是女人,当你遭遇花心男人,讲真,学会“出轨”的话,往往更能够赢得男人,捍卫婚姻,获得幸福。
一个女人,就像程大嫂,整天都一种样子、一个表情、一个动作,你是在不断地透支着自己,给男人守候好后方,但是你长久地保持着一种姿势,已经成为了他的一个固定不动的附属品:一个衣柜、一个冰箱、或者是一个书橱。
更何况,你衣冠不整、姿容不堪入目,那就是那种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废旧家具了。
试问,你回家以后,会每天雷打不动地抚摸衣柜、亲吻冰箱还有擦拭书橱吗?
你不会,因为它们都是僵死的事物,没有生命、没有活力、没有欲求。
所以,一个鲜活的女人,要经常“出出轨”,才能赢得男人和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