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诱骗未成年女孩到家施催眠术 拍片威胁性侵得逞
本文摘要:太恶劣!一名33岁的许姓男子,在网路上认识一名未满18岁的少女,他诓称自己会催眠术,还可以藉此帮忙解决问题,少女不疑有他前往许男家中,并遭到迷昏猥亵得逞,后来许男甚至录下不雅影片,威胁少女和他发生关系。许男犯行东窗事发之后,警方还在许男家中搜

  太恶劣!一名33岁的许姓男子,在网路上认识一名未满18岁的少女,他诓称自己会催眠术,还可以藉此帮忙解决问题,少女不疑有他前往许男家中,并遭到迷昏猥亵得逞,后来许男甚至录下不雅影片,威胁少女和他发生关系。许男犯行东窗事发之后,警方还在许男家中搜出许多其他女子的不雅影片,现在判决也出炉了,下场超凄惨!
       

  判决书指出,平时在经营网拍的许男,认识少女后,谎称自己会催眠术,由于当时少女受家庭关系所苦,因此许男邀请少女到他家,声称催眠术能解决问题,后来少女遭到迷昏,许男趁机对少女猥亵得逞,还偷偷拍下不雅影片,接着许男开始以握有影片为由,威胁少女必须和他发生关系,否则要将影片传给少女家人,许男甚至要求少女,必须在洗澡时和他视讯等等,最后少女忍无可忍,决定报警。

  警方获报后立刻前往许男家中搜索,并查扣他的电脑和手机,结果在里面不仅找到少女的画面,还有其他受害女子的影片和照片,少女愤怒表示,第一次去许男家时,许男有施展催眠术,不过她是喝了许男给的水之后,才开始感到头晕想睡,而这之后的2个月,许男要求和她发生关系,她也有同意,但是并未同意许男录下影片,加上许男的威胁和猥亵行为,让她身心受创。
       

  许男到桉后也坦承偷录影片,不过强调双方是合意发生关系。由于许男握有其他被害少女不雅影片,不过部分受害人尚未确认,因此台北桥头地院先审结2名少女受害桉,依强制猥亵、强制性交和胁迫少年拍摄猥亵行为等罪,审酌许男累犯身分,将他判处10年8月徒刑,全桉可上诉。而许男在判决出炉同月,声请具保停止羁押,因为前桉许男获判不起诉,因此他希望能交保,不过法官认为,许男涉及强制性交罪、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等罪,有羁押必要,且符合比例原则,因此最终驳回许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