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击新冠肺炎)拉萨:疫情期间民政部门已发放临时救助金1233万元
齐齐哈尔新闻网拉萨10月27日电(贡嘎来松)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政府新闻办公室27日召开拉萨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五十一场新闻发布会,介绍拉萨市疫情防控工作最新情况及疫情发生以来拉萨市民政部门落实临时性救助政策等相关情况。
拉萨市卫健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张晓光介绍,10月26日0—24时,拉萨市新增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8例,其中新增确诊病例2例、无症状感染者6例,新增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均在城关区、均在闭环隔离管控中发现。
拉萨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琼吉介绍,疫情发生以来,全市民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区、市稳住经济大盘一揽子政策措施,聚焦低保、特困、残疾等重点群体和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活困难的特殊群体,扎实做好了各项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一是制定纾困配套措施。不折不扣执行自治区稳经济若干临时性措施的基础上,拉萨市本级拿出资金,在自治区提出的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的基础上,把城镇低保边缘、重度残疾人、经济困难残疾人等群体纳入救助范围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享受新冠确诊患者一次性生活补贴的对象中将西藏自治区提出的80岁以上的年龄放宽至60岁以上。同时增加临时救助资金,加大临时救助力度。
二是扎实做好兜底保障。及时足额兑现重点困难群体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资金。按照每人600元(人民币,同下)的标准,为12688名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资金761万元。按照每人1200元补贴标准,为3406名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的残疾人落实一次性生活补贴资金409万元,为523名城镇低保户落实一次性生活补贴63万元,共发放一次生活补贴资金1233万元。
三是切实加强政策衔接。全面落实好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渐退期”“单人保”“刚性支出”等政策。特别是疫情期间对符合条件的低保和特困人员,按照“特事特办、先行纳入”的原则,当日申请、当日审核确认。已纳入低保的延长低保渐退期和已纳入民政低收入人口数据库的,或经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重大困难户,不再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查,直接给予临时救助。(完)
【编辑:姜雨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