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知产法院探索商标行政案件繁简分流 推进简易程序适用
本文摘要:2021年8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根据《意见》,结合商标行政案件审理的实际情况,探索推进商标行政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宋鱼水介绍,自商标行政诉讼程序繁简分流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商标行政案件审理周期已大大缩短至37天。

  齐齐哈尔新闻网北京11月8日电 (记者 陈杭)2021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推进行政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的意见》。2021年8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根据《意见》,结合商标行政案件审理的实际情况,探索推进商标行政案件繁简分流工作。目前商标行政案件已基本可实现审判事务性工作前置到诉前阶段完成。商标驳回复审案件经繁简分流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2978件,简易程序适用率已达21.23%。

  这是记者8日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商标行政案件繁简分流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商标行政案件年均增长率约25%

  2014年11月6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为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首家专门法院和司法改革先行先试的试点法院正式挂牌成立,专属管辖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宋鱼水介绍,建院八年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商标行政案件的数量从2015年的5500余件已迅速猛涨至2021年的1.8万余件,占全院收案总量的60%以上,年均增长率约25%。

  其中,商标申请驳回复审纠纷、商标权无效宣告纠纷、商标权撤销复审纠纷、商标不予注册复审纠纷等是此类案件中较为常见的案由。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案件2021年收案已达10773件,2015年至今年均增幅高达29.4%。

  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是当事人申请注册的商标被商标局驳回后申请复审,经复审仍然被驳回,在此情形下,当事人起诉至法院,即为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

  宋鱼水说,为提升案件质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早在2016年就已经开始探索实施商标驳回复审行政案件速审机制,对事实相对清楚、权利义务关系相对明确的商标驳回复审行政案件进行集中快审快办,并采取了一系列配套举措:如成立专门的速审团队、开展焦点式审判、采用要素式裁判文书等。

  依托速审机制的高速运转,2020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速审团队最高结案量已突破千件,至2021年速审团队最高结案已逾1100件。尽管速审机制运行成效显著,但随着商标申请量和评审案件量的不断走高,现行的速审机制仍然无法充分满足当事人“减负去繁”“实质解纷”的司法需求。

  开展商标行政案件繁简分流试点工作一年有余

  2021年5月,为深化行政诉讼制度改革,推进行政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优化行政审判资源配置,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推进行政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的意见》。

  根据《意见》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严格规范审理复杂行政案件,依法快速审理简单行政案件,完善行政诉讼简易程序适用规则,推动电子诉讼的应用,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依法履行诉讼义务,全面提升行政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除规定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商标授权确权类行政案件可以作为简单案件审理以外,《意见》还在强化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完善诉前分流对接、健全简易程序适用规则、依法快速审理简单案件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宋鱼水说,2021年8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根据最高院《意见》,结合商标行政案件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推进行政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开始积极探索、有效推进商标行政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截至目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展商标行政案件繁简分流试点工作已一年有余,通过一系列创新、便民举措的推行,简易程序在此类案件中的适用得到大幅推进,同时有170余件案件经过法院组织协商化解于诉前。

  适用简易程序案件审理周期缩短至37天

  自2021年8月1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繁简分流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商标行政案件目前已基本可实现审判事务性工作前置到诉前阶段完成。截至2022年10月31日,当事人就案件情况填写《案件要素表》并反馈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案件比例已近80%,其中原告有律师代理的案件反馈比例更高,基本均能按要求在时限内反馈。商标驳回复审案件经繁简分流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2978件,简易程序适用率已达21.23%。

  宋鱼水介绍,自商标行政诉讼程序繁简分流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商标行政案件审理周期已大大缩短至37天。通过对案件繁简分流标准的明确、审理流程的简化,实现“当简则简、简案快办、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确保不同繁简程度的案件通过最适宜的诉讼程序获得公正、顺畅的审理,不断满足当事人即时、便捷、低成本、高效益处理行政纠纷的需求,实现“简程序不减权利,提速度不降质效”,切实将当事人诉权保障落到实处。

  据悉,自5月9日“撤回重评”程序构建以来至10月31日(机制运行近六个月),已有134件案件以诉前撤回起诉材料的方式结案,另有53件案件在诉中化解。此外,还通过特邀调解员在诉前化解案件45件。随着“撤回重评”程序逐步完善和成熟,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商标驳回复审行政纠纷的收案数量为基数,预计将有3%左右的案件于诉前化解,另有3%-5%的案件可于诉中化解,即以2023年商标驳回复审行政纠纷预计收案数为基数,全年可能将有600余件案件于诉前化解、另有600件至1000余件案件于诉中化解。(完)

【编辑:陈文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