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来到群众“家门口”化解矛盾纠纷
本文摘要:2022年3月,辽宁省庄河市人民法院启动“法官(助理)进乡村(社区)”实践活动。这是庄河市人民法院开展“法官(助理)进乡村(社区)”实践活动的一个生动缩影。”董凯说,从效果来看,不仅法官(助理)干劲十足,同时也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节约了司法资源,

  辽宁庄河“法官进乡村”走出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新路径

  法官来到群众“家门口”化解矛盾纠纷

  ■ 调查动机

  2022年3月,辽宁省庄河市人民法院启动“法官(助理)进乡村(社区)”实践活动。一年间,成功化解矛盾纠纷9989件,有4个派出法庭的收案数同比下降超过35%,最多的下降63.12%。

  如何推动法官(助理)进乡村(社区)?他们的积极性哪里来?取得了哪些成效?围绕这些问题,记者近日赶赴庄河市进行了深入采访。

  □ 本报记者 张国强 韩宇

  春暖花开,万物复苏。

  在辽宁省庄河市鞍山子镇一乡村,两家相邻企业一派忙碌的景象。

  而不久前,这两家企业因土地边界纠纷闹得不可开交。法官介入调解后,经过耐心的释法说理,两家企业同意等待当地自然资源部门对土地边界进行界定。纠纷解决,企业立即恢复了正常生产。

  这是庄河市人民法院开展“法官(助理)进乡村(社区)”实践活动的一个生动缩影。

  “为推进基层社会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庄河市法院开展‘法官(助理)进乡村(社区)’实践活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诉源治理,系统构建点、线、面相结合的立体化工作模式,形成了一条关口前移、纵向递进、横向联动的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新途径。”庄河市法院院长董凯近日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实现矛盾抓早抓小

  “法官(助理)到村里开展工作,是真帮我们解决问题啊!”庄河市桂云花乡岭东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宫银星颇有感触地说。

  按照实践活动的要求,庄河市法院法官(助理)121人与全市291个村委会、社区建立固定工作联系,实现全覆盖。法官(助理)入村(社区)必须完成5个“规定动作”,即“一个群”“一个站”“一块屏”“一个台”“一条路”。

  法官助理刘强的手机里就有这样“一个群”,微信工作群里有他所负责村的党支部书记、治保主任、村民组长、网格员及人民调解员等,旨在从源头发现问题,实现矛盾抓早、抓小。

  “一个站”和“一块屏”,则解决了化解矛盾纠纷场所及信息化问题。“一个台”,是将最高人民法院建设的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与各村(社区)对接,在线开展矛盾化解工作。

  过去,法官(助理)虽然积极参与调解工作,但调解的各个环节如何有效衔接并没有明确,容易让法官(助理)“半途而废”。

  “一条路”,则为化解纠纷提供了两条闭环路径。

  一条路径是:基层组织主动发现纠纷后,首先由“家门口”的法官(助理)指导纠纷化解,化解成功录入调解平台;未成功的,由法庭组织乡镇调解资源介入化解;仍未成功的,由法院立案庭统一导入诉前调解程序,由市法院整合全域调解资源开展多元化解。

  另一条路径是:针对基层组织没有发现、当事人直接到法院起诉的纠纷,利用立案登记制法定期限,通过调解平台将案件推送给基层组织开展纠纷化解工作,从而进入基层组织主动发现纠纷化解程序,形成全闭环管理。

  联动化解矛盾纠纷

  在庄河市长岭镇长岭村,设施农业大棚一眼望不到边。

  记者随机走进一个大棚,里面种的是水果,长岭村治保主任张庭利正在大棚里干活。

  “多亏了长岭法庭介入调解,让这75个大棚重新焕发了生机。”张庭利告诉记者,这些大棚是以前承包户建的,因为经营不善拿不出土地租金,不少村民到村里和镇里讨说法,最后诉至法院。实践活动启动后,长岭法庭主动与长岭村和长岭镇共同调解这起涉及土地560多亩、村民150多户的纠纷。法官多次与承包户沟通,最终提出以75个大棚抵土地租金的方案,双方达成和解。如今,这75个大棚由长岭村集体经营,收益归村民所有。

  “派出法庭和我们一起开展调解工作,化解了不少疑难复杂的纠纷,解决了镇里的大问题,助力乡村振兴。”长岭镇党委副书记任延志评价说。

  “我们8个派出法庭充分发挥承上启下作用,串联各自辖区内乡村(社区),连点成线,形成纵向递进、横向联动的解纷体系。”董凯说,针对乡村(社区)化解不了的矛盾纠纷,派出法庭组织辖区内调解资源介入。

  对此,庄河市蓉花山镇党委副书记栾洪君深有体会:“派出法庭与基层党委政府联动,形成化解合力,这是派出法庭主动融入基层治理、构筑源头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新路径。”

  长岭法庭庭长白晶介绍说:“我们与长岭镇政府及村委会积极沟通,连续化解包括上述长岭村设施农业大棚在内的多个纠纷,保障1060亩土地、175个设施农业大棚的正常生产经营,帮助两家设施农业企业摆脱债务负担或持续经营。”

  普法形式多种多样

  “王法官讲授的调解方法让我们受益匪浅,我还想问一下,在调处纠纷中,针对当事人的心理应注意些什么问题?”1月17日,在庄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庄河市法院法官王东恩对全市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与人民调解员深入交流。

  工作中,庄河市法院组织精干力量,以“法官之声”、“法官面对面”、访谈、做客“庄河广播970”、微视频、情景剧等多种形式,每月定期宣传普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并同步开展针对综治人员、人民调解员等的系统培训。

  例如,法院中层干部从民转刑案件的常见类型及原因、防范方法出发,分享调解方法,以案释法;针对春耕季节特点,为护农保春耕,介绍相关法律规定……

  为啥有人把钱借出去,却得不到法律的支持?有人没直接借钱,还要承担法律责任?有人欠了钱,还能逍遥法外?法官拍摄制作的防范借贷风险情景剧,令人耳目一新,把群众比较关心的问题解答得清清楚楚。

  参与拍摄制作该情景剧的庄河法庭法官助理王景新说:“这种依托模拟庭审、法官释法方式的情景剧,让群众看得见、听得懂、感受得到,也让我自己融入到基层社会治理格局中。”

  量化考核减轻诉累

  “这项活动可不是走过场,而是从制度上让我们真正俯下身子积极参与其中。”白晶说。

  早在谋划“法官(助理)进乡村(社区)”实践活动之初,庄河市法院党组就坚持问题导向,将创新理念融入多个文件之中,力图从制度层面破解服务群众“最后一米”难题。

  庄河市法院不仅制定了实践活动方案,还根据活动进程和遇到的问题开展标准化作业,实行“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规定动作”打基础,确保体系完整,“自选动作”突出个性化特点,由法官(助理)、法庭根据村、社区、乡镇地域特点和需求,自主设计着重解决当地特有或突出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庄河市法院还修订了实践活动业绩考核办法,将这项活动量化考核纳入全年工作量统计,与个人绩效考核挂钩,解决动力不足问题,使活动正式成为与审执工作同步考核的重要任务。

  “想要从这项活动中出成效,就必须打破常规,尤其是绩效考核,将法官(助理)在村(社区)发现并调解成功的纠纷也纳入考核,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董凯说,从效果来看,不仅法官(助理)干劲十足,同时也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节约了司法资源,促进了经济发展,保障了和谐稳定。

【编辑:房家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