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涉勾结外国势力案申请终止聆讯 3名法官一致否决
本文摘要:齐齐哈尔新闻网5月29日电 据香港01报道,乱港分子、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涉串谋勾结外国势力案,已定于今年9月25日在香港高院原讼庭开审,预计审讯40天。黎智英方此前就本案提出终止聆讯申请,香港特区高等法院今日(29日)颁布书面判词,3名法官一致否决黎智英
齐齐哈尔新闻网5月29日电 据香港01报道,乱港分子、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涉串谋勾结外国势力案,已定于今年9月25日在香港高院原讼庭开审,预计审讯40天。黎智英方此前就本案提出终止聆讯申请,香港特区高等法院今日(29日)颁布书面判词,3名法官一致否决黎智英的申请。
资料图:黎智英。张炜 摄黎智英今年先后两次就其串谋勾结外国势力案聘请海外律师相关事宜入禀,5月19日,香港高等法院全部予以驳回。
今年2月,黎智英入禀高院,要求法庭宣布全国人大释法不影响法庭批准他聘用英国御用大律师Tim Owen的决定。4月,黎智英再次入禀高院,就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香港特区国安委)和入境处处长有关决定提出司法复核。
图为2020年12月31日黎智英(紫衣)的资料照片。 中新社记者 李志华 摄香港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19日颁布裁决,表示申请人依赖普通法下的越权原则是完全错误。根据香港国安法第十四条,特区法院对香港特区国安委的工作没有司法管辖权,香港特区国安委的决定不受司法复核。而根据人大释法,入境处处长必须严格准确地执行香港特区国安委的决定。
潘兆初又表示,人大释法和香港国安法具有同等效力,对专案认许判决的主体事宜适用。有关情况现时受人大释法和香港特区国安委、入境处处长的决定所规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