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城”长春发布若干举措促进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
本文摘要:齐齐哈尔新闻网长春8月28日电 (谭伟旗)长春市副市长赵显28日介绍,为打造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北方影视城,经充分调研酝酿,长春市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促进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举措》(以下简称《举措》),进一步提高影视文化产业的融合度、创新度、聚

  齐齐哈尔新闻网长春8月28日电 (谭伟旗)长春市副市长赵显28日介绍,为打造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北方影视城,经充分调研酝酿,长春市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促进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举措》(以下简称《举措》),进一步提高影视文化产业的融合度、创新度、聚集度。

  在当天举行的长春市促进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上,赵显介绍,当前的政策以“推动文旅产业提质增效”为目标,以“千方百计帮助企业降低成本”为核心,聚焦零门槛进入、降成本吸引、控风险保护、奖成果激励四个方面,制定了12条具体举措,共30个政策点。

28日,长春市促进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在长春举行。谭伟旗 摄

  赵显表示,该《举措》与以往发布的影视产业扶持政策相比,扶持力度更大,措施更具体更务实,对激发重点影视项目、带动产业生态起到促进作用。

  据介绍,由长影集团、万达集团、净月影视文旅集团、省市相关行业协会发起,依托长春国际影都30个现代化的大型摄影棚、省内重点景区等文旅资源,当地将吸纳服化道、吃住行、游娱购等企业,组建“影都影视产业联合会”,为影视剧组提供全产业链服务。

  《举措》明确,对搭建符合吉林省发展规划、填补影都拍摄场景空白、具有二次开发利用价值且移交影都使用的外景地,经影都影视产业服务局认定,补助剧组实际投入费用的50%,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对改造吉林省老街区、老工业区、老厂房等形成的拍摄景地,经影都影视产业服务局认定,补助剧组实际投入费用的3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此外,对新设立的企业,年营业收入达200万元以上的,补助其收入的1.5%,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新设立从事服化道企业、影视后期制作企业、影视外景地开发利用进行文旅经营企业,年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上的,补助其收入的2%,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新设立利用“元宇宙”、虚拟现实、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从事和开发影视产业新业态企业,年营业收入达100万元以上的,补助其收入的3%,最高不超过50万元。(完)

【编辑:钱姣姣】